近日,一起涉及未成年人游戏充值及其退款纠纷案件在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此案再次让网络游戏防沉迷制度和家长监管责任问题进入公众视野。
该案的主角是15岁的中学生小徐。他冒充母亲的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了一款短视频平台链接的小游戏。不仅如此,他还多次利用母亲的微信账号在母亲不注意的情况下购买多件游戏道具,总金额近5000元。这些交易金额从6元到118元不等,可见小徐在游戏中的频繁消费。
小徐的母亲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将短视频平台和游戏收款人告上法庭。小徐的母亲认为,这两家公司在阻止未成年人充值方面存在技术漏洞,甚至诱导未成年人充值,从而构成诈骗。她要求两家公司退还小徐的全部充值金额,并额外支付赔偿金14000余元。
但法院经审理认为,短视频平台及游戏收款人不构成诈骗。涉案游戏已按照国家规定接入防沉迷实名认证系统,但小徐主动绕过了该系统。法院指出,由于网络交易的虚拟性和远程性,交易双方主要通过玩家注册的网络账户和合法的身份验证机制确认身份。因此,当小徐冒充其母亲的身份信息进行操作时,平台和收款人有理由相信游戏账号的用户是成年人。
法院还指出,小徐的监护人即其父母在教育、引导小徐理性使用网络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尤其是小徐11岁时,他用母亲的手机在多款游戏中充值1万多元,并成功获得全额退款。这说明小徐的监护人在管理和引导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方面存在明显疏忽。
尽管如此,法院仍认为充值发生时小徐年仅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法院判决短视频平台及游戏收款人退还小徐消费的部分充值金额2000元,并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小徐及其母亲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此案引发了关于网络游戏防沉迷制度和家长监管责任的广泛讨论。法官指出,虽然目前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认证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不少未成年人通过使用虚假身份、租用账号等方式绕过防沉迷机制。三、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的指导和监督。
法官进一步强调,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是监护人的法定义务。家长要合理安排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的时间,加强终端设备、网络账户和支付工具的管理。只有这样,才能引导未成年人科学使用网络,防止沉迷网络和不理性消费。
本案中,小徐父母虽然认为责任完全在于网络平台和游戏公司的实名认证技术漏洞,但实际上却忽略了自己对移动设备、支付密码等管理的疏忽。提醒家长一定要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帮助孩子正确使用网络,养成健康的游戏行为。即使事后可以申请退款,也不能忽视对未成年人的监督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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