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年度汇算有新变化,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公告》有这些变化:
在“享受税前扣除”部分,增加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个人养老金可在汇算清缴时扣除等规定。
在“结算服务”部分,进一步完善了办税预约制度,在维持办税预约开始时间(2月16日)的基础上,将预约结束时间延长至3月20日。
在“结算服务”部分,增加了为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提供退税优惠的规定。
谁需要汇款?使用什么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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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办理汇算清缴:
预缴税额大于最终应纳税额并申请退税;
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超过12万元,汇算清缴后纳税额超过400元。
收入项目适用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导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2022年度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进行汇算清缴。
什么情况可以享受税前扣除?纳税人在汇算清缴期间可以填报或补充2022年发生的以下税前扣除项目:
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费用;
符合条件的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费用扣除、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慈善捐款;
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
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以在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扣除。
处理渠道有哪些?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优先办理汇算清缴,税务机关将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
如果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也可以通过邮寄或在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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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2022年税务汇算清缴的干货指南。希望大家喜欢,所以请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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