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1月10日电,近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办法》强调,加强涉刑案件风险源头预防、全面预防、全链条预防。重点推动将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纳入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架构,进一步压实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牵头部门、内设部门和分支机构职责,充分调动董监高在涉刑案件风险防控中的主观能动性,着力构建各方联动、齐抓共管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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