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布
《关于长石公路南侧
提升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公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长石公路南侧提升改造项目
征收范围公告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长春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长春市集体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拟对长石公路南侧提升改造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土地、集体土地、房屋等附属物实施征收补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东起:长春绕城高速;西至:富阳路;南起:六合一方小区;北至:长石公路。
二、征收实施单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屋征收经办中心。
三、暂停办理: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止,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迁入户口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四、禁止事项: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抢栽、抢种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
五、房屋调查登记: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征收部门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未经登记建筑调查、认定和处理应由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六、其他事项:《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1月10日
原标题: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长石公路南侧提升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公告
来源: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
编辑:张楠
主编:曲翱 监制:佟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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