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11月10日电,为了限制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盲目扩张,近日相关部门下发针对持牌消费金融机构的新监管措施,其中对持牌消费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等指标做出新的规定,具体而言,一是相关部门拟定持牌消费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最低监管要求为不低于4%。与此同时,相关部门拟增加“流动性比例”监管指标,为了体现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流动性风险状况,该监管指标设置为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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