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

记者从今天上午举行的2023年住房公积金新政解读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烟台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市直及其他区市由2100调整为2200元,莱阳市、栖霞市、海阳市由1900元调整为2010元,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至2024年6月30日。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仅适用于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发放工资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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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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