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9日电 题:陆家嘴85亿买到“毒地”谁该承担主要责任?
作者 王玉臣 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近日,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一份诉讼公告引发网友热议。公告显示,7年前陆家嘴花费85.25亿元成本买下的17宗土地,在开发6年后才发现其中14块土地存在严重污染。于是陆家嘴将涉及的五家单位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苏州市苏城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告上法庭。目前法院已经受理。
对于土地污染问题,一般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各主体的责任大小。例如:在以往的有毒土地纠纷当中,有的是第三方倾倒有毒物质导致的,如果是这种情况,倾倒有毒物质的一方往往责任是最大的;有的是土地出让前相关部门没有尽到相应的职责,导致还没有处理好的土地对外出让,这种情况下相关土地出让部门往往要负很大的责任。
具体到陆家嘴这起案件,由于目前披露的信息比较少,还不太好判断各自责任究竟有多大。苏钢集团挂牌出让绿岸公司95%股权,如果苏钢集团在出让时即对相关地块土地污染情况知情但没有披露,恐怕需要承担巨大的损失赔偿责任。
就相关检测机构而言,如果对案涉土壤污染情况存在检测造假的情况,其面临的法律风险及责任有三方面:一是会涉及民事赔偿风险,并可能会与苏钢等主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是会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可能会面临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撤销相应资质等行政处罚;三是如果情节严重,相关责任人员还可能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等刑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如果相关土地出让部门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存在严重渎职或其它问题,相关责任人员也有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在这起案件中,2016年陆家嘴买地,但直到2022年才发现有污染,此时大批商业已经建好,其中污染物若对建筑工人造成影响,应找谁索赔?一方面,建筑工人可以基于合同关系,向相关的劳务公司或施工企业进行索赔;另一方面,建筑工人作为被侵权方,也有权向侵权方直接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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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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