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海天股份及时任董事长等5人被警示: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及审议

  V观财报|海天股份及时任董事长等5人被警示: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及审议

  中新经纬11月9日电 因关联交易未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及时任董事长费功全等5人被警示。

  海天股份9日晚间公告披露,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天水务集团股份公司及费功全、费俊杰、李勇、刘华、陈凯鸿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经查,海天股份于2022年6月24日向合营企业海天世浦泰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入3160万元,并于6月28日收回3159万元,2023年收回剩余1万元;2022年度海天股份为合营企业四川三岔湖北控海天投资有限公司代付社保费用6.58万元,年末已全部归还。

  由于海天股份时任董事李勇在海天世浦泰担任董事长,在三岔湖海天担任董事,上述两家公司与海天股份存在关联关系,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超过3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1.45%,但未按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未及时披露。

  四川证监局指出,上述情况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规定。

  海天股份时任董事长费功全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时任董事李勇作为直接利益相关方,时任总裁费俊杰作为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刘华作为公司财务负责人,时任董秘陈凯鸿作为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负有责任。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海天股份、费功全、费俊杰、李勇、刘华、陈凯鸿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此,海天股份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进行问题的探讨与分析。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能力,重点关注关联交易的相应审议程序和及时披露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资料显示,海天股份主营业务是供水业务及污水处理业务。公司的主要产品及服务为供水业务、工程建设业务、污水处理业务。

  业绩方面,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9.24亿元,同比增长10.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亿元,同比增长8.11%。

  二级市场上,海天股份9日收报8.48元,跌幅0.24%,目前公司总市值39.1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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