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百花医药及时任董秘蔡子云被通报批评:涉减肥药信披不准确、不完整

V观财报|百花医药及时任董秘蔡子云被通报批评:涉减肥药信披不准确、不完整

  中新经纬11月9日电 9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据《通报批评决定》,经查明,百花医药自2023年9月15日起多次在上证e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威医药可以为客户提供利拉鲁肽注射液及司美格鲁肽注射液的相关药品研发服务”“在研项目中有一项减肥类产品”。10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在答复投资者提问时同样提及上述信息,并于当日晚间提交披露《关于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上述信息发布后,公司股价于10月11日、12日涨停。

  经监管督促,百花医药于10月12日晚间披露《关于相关事项进一步说明的公告》称,“公司接受客户委托研发的减肥药项目正在研发过程中,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公司受托研发完成后将研发成果转交给客户。公司无相关药品的生产及销售业务。该受托研发项目2022年度收入仅占公司全年收入的0.3%,该项目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10月13日公司股价触及异动,当日晚间公司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再次提示上述风险事项。

  10月16日百花医药股价再次涨停,经监管再次督促,当日晚间公司披露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仅开展了利拉鲁肽、司美格鲁肽项目的合成路线筛选、小试试验启动前期研究工作,后续研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没有任何客户向我公司委托研发,公司无相关药品生产和销售”;“公司在回复中涉及的‘在研项目中有一项减肥类产品’,仅有奥利司他胶囊。……该受托研发项目合同金额不超过1100万元,2022年度收入仅有100万元左右,该项目不会对公司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告同时披露,公司前期回复可能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公司予以道歉。

  上交所指出,在减肥药相关概念处于市场高度关注的时期,上市公司对相关信息的发布应该更加审慎,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并充分提示风险。百花医药多次在上证e互动平台和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发布减肥药相关信息,但未提示减肥药项目后续研发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相关项目暂无任何委托研发,公司无相关药品生产和销售,且相关项目不会对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等风险。经监管督促后,公司才补充披露相关信息。

  百花医药在e互动发布的相关信息不准确、不完整,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7.5.3条、第7.5.4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根据派出机构做出的警示函措施决定,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蔡子云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违规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以及其在《董事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百花医药及时任董事会秘书蔡子云予以通报批评。

  中新经纬注意到,因上述违规行为,百花医药已于10月18日收到新疆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对新疆百花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蔡子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百花医药主营业务为生物医药研发。公司于1996年6月在上交所上市。

  二级市场方面,百花医药9日收跌1.97%报8.47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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