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虎网 作者:雄飞
又有两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收到了监管罚单,合作机构催收管理问题成被罚的主因。昨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官网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委外催收管理不到位;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罚款55万元。
10月30日,陕西长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因“对合作机构催收管理不完善”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陕西监管局责令改正并处以35万元罚款,处罚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值得一提的是,这是长银消费金融今年以来收到的第二张公开罚单。6月,长银消费金融因违反征信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罚款6万元。2022年1月25日,长银消费金融曾因"个人消费贷款资金被挪用、部分联合贷款业务风险加权资产计量不足、部分存量贷款业务浮利分费、监管发现问题屡查屡犯“遭罚160万元。
从两家被罚公司的业绩表现来看,2023年上半年,杭银消金未经审计总资产413.95亿元,净资产53.85亿元,报告期营业收入23.27亿元,实现净利润4亿元。据金融虎网此前观察,与去年同期相比,杭银消金营收同比增长22.3%;净利润同比增长30.7%。与去年下半年相比,其营收环比下降27.5%,净利润环比下降24%。从资产规模来看,上半年,杭银消金在同业中排名第七位,盈利能力排在第六位。
长银消费金融上半年利润约1.12亿元,与去年同期的净利润8600万元相比,其利润同比增长30%。2023年上半年,广汇汽车权益法确认下的投资损益为2798万元,其子公司汇通新诚持有长银消金25%股份。去年9月末,长银消金的董事和高管曾历经大调整,由关建平接任法人董事长,刘锋接任总经理,其管理及董事团队从6人改组为13人,较此前增加了一倍之多。
合规经营是当下消费金融公司竞争力的具体体现。但在消金公司频繁被罚的背后,是其追逐规模扩张和利润所暴露出的合规风险加剧。另一方面,在重罚背后,监管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也在加强,近年来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越来越受到监管关注,多家消费金融公司因侵害个人信息被点名或处罚。
今年10月,金融监管总局通报一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即涉及了一起对消费金融公司的非法获取或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案例。
事实上,自2022年以来,消费金融行业监管呈现高压态势,重点聚焦在围绕信贷环节展开的合规要求上,罚单数量及金额连创新高。据统计,在目前已开业的31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已有至少18家公司都曾收到过监管罚单。从罚单额来看,有6家公司曾收到百万元罚单,招联和金美信消费金融均被罚290万元并列“罚单”榜首。
从2023年来看,据金融虎网了解,截至目前已有8家消金公司因“违规”被罚。从被罚原因看,主要有几个方面:一是违规采集信用信息和违反个人征信规定;二是消费信贷资金用途流向管理违规、贷后管理不规范;三是夸大、误导营销,产品定价管理不审慎;四是对合作机构或催收机构管理不到位。
10月23日,据央行官网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宁银消费金融因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被中国人民银行宁波市分行处以20万元的罚款。
8月7日,湖北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贷款资金被挪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罚款人民币20万元。
6月30日,尚城消费金融因“截至2020年6月,上海尚诚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线上个人贷款业务偿债能力审查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线上个人贷款业务未按规定有效识别客户身份”两项违规行为被处以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共计100万元。李昊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给予警告。
5月17日,央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因违反征信管理相关规定被处58万元罚款,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5月9日。
2月8日,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湖南长银五八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未经同意查询个人信息的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75万元。3月,马上消金因贷前审查不审慎,对委外催收合作机构管理不审慎,被罚共计100万元。
有业内人士认为,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益加强的背景下,随着监管顶层制度的日益完善和科技水平的精进,金融机构的违规问题已经很难藏身。对机构而言,加强内控管理,针对薄弱环节及早查漏补缺,对发现的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才是加强自身竞争力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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