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11月8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的公告。
公告显示,新华联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法院申请重整的议案》,同意北京新华联置地有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对其进行重整,并申请对上述两家子公司与公司的重整程序进行协调审理。
对于作出申请决定的具体原因及申请目的,公告称,新华联置地及长沙铜官窑分别为新华联文旅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是上市公司体系内的核心控股平台、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及主要经营实体。截至目前,新华联置地及长沙铜官窑逾期债务规模较大,新华联置地已发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长沙铜官窑已发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但上述两家子公司尚具备重整价值,符合重整条件。
新华联还称,如法院裁定新华联置地及长沙铜官窑重整,并裁定其与公司重整程序协调审理,则可统筹协调偿债资源、保障工作效率,保全公司的核心资产,进而维护公司的重要经营资产,最终实现上市公司整体化解债务危机的目标,保障债权人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编辑 武新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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