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为何重要?最新案例曝光:担保公司实控人开出年息15%-20%庞氏骗局,非吸近6000万

财联社11月8日讯从监管层面来看,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声音近期一浪高过一浪。

为什么要加大打击非法金融的力度?11月8日,财联社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找到了最新案例——陕西荣信达投标担保有限公司实控人杨睿,在未获得金融监管部门的许可的情况下,以年息15%-20%不等高额利息与投资群众签订委托中介预约协议、担保承诺书等,面向不特定的社会群众非法吸收投资款,检方认定涉及人数达781人,累计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5718万,造成损失数千万。

日前,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一审裁定,杨睿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对此,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杨睿的骗局并不复杂,利用大众贪图高利息的心理,用明显超过正常收益的承诺来拉人头,用后加入者的资金支付前期被骗群众的利息,属于典型的庞氏骗局。投资者需要从诸多案例中吸取教训,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金融活动。

年息超15% 假释犯杨睿借担保公司以高息行非吸之实

据文书披露,杨睿,男,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2004年5月19日因犯罪被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又六个月,2008年11月7日被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11年12月27日。不过,杨睿并未珍惜假释的机会,而是继续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借此谋利。

2012年12月,杨睿与张某某、石强某成立陕西某某某担保有限公司,股东为杨睿、石强某、张某某三人,办公地点在西安市莲湖区某处大厦内,公司经营范围不包含融资性担保业务。

2012年12月底开始,该担保公司通过业务员发放传单、在《三秦都市报》等报纸上刊登广告、熟人介绍等方式,面向大量社会群众吸收投资款,以年息15%-20%不等的利息与投资群众签订委托中介预约协议、担保承诺书。

杨睿自述,公司以投资油田项目的方式吸引群众购买理财,宣传的方式主要有工作人员口口相传、发传单,以较低利息吸收资金,再以稍高利率贷出去,赚取利息差。客户有的通过现金支付,也有网上转账的。

文书资料显示,当时,该担保公司对外宣传其注册资金3100万元,是具有省级资质的专业担保机构,主要经营借款担保业务,票据证券担保业务、交易履约担保业务,为中小、微型企业和个人搭建借款平台,提供理财服务。

石强某自述,杨睿是荣信达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公司招了一二个团队,招聘了自己的一部分员工。业务主要通过工作人员的口口相传推广,好多客户都是员工的亲友,还在《三秦都市报》打过广告。客户来了之后到公司前台登记,然后公司员工和客户签订合同,年息在15%-20%不等,客户打款到公司账户。从2012年开始至2014年底,公司以委托理财的方式吸收资金的人数在一百人以上。

资金链断裂后事发 数千万资金无法偿还

财联社记者了解到,2014年10月,荣信达投标担保有限公司资金链断裂,导致无法兑现本息给客户。2022年3月30日,杨睿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取保候审。2022年7月29日被依法逮捕。

那么,杨睿等人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到底有多少呢?用到哪里去了呢?从文书信息来看,各方对此有争议。

石强某自述,该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总金额大概9000多万,到2015年4月份还了利息大概将近4000余万。不过,据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4月底,该公司资金断链,停止对投资群众还本付息。后陆续有122名投资群众报案,经对用于收取群众投资款的张某某名下民生银行卡进行审计:集资参与人共计781人、累计吸收公众存款人民币57183719.79元。

杨睿自称,2012年公司就和陕西某某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达成协议,签订了借贷合同,此后一年公司陆续给该能源公司放贷几十笔资金,总额达到四千多万,每一笔出借款项均有凭证。除投资的四千多万,剩下的集资款都用于荣信达投标担保有限公司的经营,包括还本付息、人员工资、房租、水电等。

今年9月中旬,裁判文书网上传的一审结果显示,法院裁定杨睿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资金,承诺返本付息,变相吸收公众存款2507万元,数额巨大,扰乱金融秩序,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法院还认定,未追回的集资款为20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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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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