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巩辉
为破解项目土地要素制约难题,充分发挥审批服务系统创新担当和要素保障作用,新泰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联合自规局、住建局等多个部门,创新建设项目租赁土地办理建设审批手续新模式,破解土地要素制约和项目建设难题,加快了项目落地速度。
创新制度,打造审批新模式。在法律法规框架内,灵活利用房地一体原则,在建设手续审批阶段房地分离,在不动产登记阶段实现房地一体,打造使用租赁土地办理建设手续新模式。一是高位推动。新泰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租赁土地办理建设审批手续模式创新,专题召开市级领导现场办公会,对新模式内容进行讨论、研究,并以工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推动相关工作。二是部门协同。成立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住建局、自规局、司法局等十几个部门组成的要素保障专班,从目标倒推,找准问题解决关键点,对企业、部门顾虑及政策障碍进行研究,寻找破解办法。三是制定方案。各部门在符合《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对使用土地证明文件进行了重新认定,制定《企业租赁集体建设用地办理建设手续工作指南》、《企业租赁国有出让用地办理建设手续工作指南》,作为租赁土地办理建设手续政策依据。
再造流程,规范审批新路径。编制办理指南和审核标准“双向规范”,明确审批流程,让项目“会办”、审批人员“敢办”。一是明确适用条件。新建项目必须是选址符合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市重点工业、物流和仓储项目。二是明确租赁合同。制作合同模板,合同年限不得超过剩余的土地使用年限,建设方须承诺建设内容符合土地出让时的规划条件要求。三是主管部门备案。土地租赁协议需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备案,租赁协议存续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抵押、分割和转让。四是办理开工手续。租赁土地企业可通过租赁协议替代土地手续办理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项目建设审批手续。五是办理竣工验收。住建、自规等部门对租赁土地项目按照正常流程办理竣工验收,竣工备案证明上备注租赁土地字样。六是办理产权登记。开展土地分割转让内部外部双审查,对地块分割情况进行内部审查和部门意见征求,无异议后下达书面批复。土地分割转让至租赁土地企业后,租赁土地企业携带项目竣工备案手续、土地转让手续直接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
惠及多方,提升服务新成效。租赁土地办理建设审批手续新模式既破解了新上项目土地要素制约难题,又盘活了闲置土地资源,还实现了政府对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实现三方共赢。一是满足了承租方用地需求,项目得以顺利办理手续、快速落地。待项目建设完毕,投产盈利后,将租赁土地部分分割转让至租赁方名下,既实现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建设审批手续等闭环运转,也节约了项目前期建设的资金成本。二是盘活了出租方闲置资产,出租方获得了租金收益,减轻了税费负担。三是破解了市政府土地要素保障难题,实现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做到了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
截至目前,新泰市共挖掘出符合手续办理基本条件的存量批而未供、闲置或低效用地2589亩,已通过土地租赁、转租等形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800余亩。久润食品、山能液压支架制造再制造、汇能装配式建筑、鑫诚智慧矿山机械等18个项目均通过租赁土地办理了建设审批手续,顺利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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