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在2023金融街论坛年会·北交所首届国际投资者推介会上,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副主任杨柳介绍了证监会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双向开放,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系列进展和成效。
杨柳指出,企业跨境投融资更加便利,今年开始,为进一步服务实体经济的发展,企业境外上市监管新规落地实施,目前企业赴境外上市整体上平稳有序进行。同时进一步拓展赴欧洲的融资渠道,拓展优化沪伦通和中瑞通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机制,更好满足企业全球合理布局需求,支持企业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实现健康发展。截至目前已有51家企业赴境外上市完成了备案,21家企业赴欧洲完成发行GDR。
同时,证券期货行业开放度明显提升,我们进一步加大“引进来”工作力度,落实全面取消外商证券基金期货公司的股比限制,外资机构在京范围和监管要求上实现国民待遇,外资机构来华展业便利度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已有20家外商控股或独资证券期货基金公司相继获批,今年以来新批准渣打证券、摩根基金、摩根士丹利基金、联博基金、安联基金、摩根士丹利期货等外商独资的政权基金期货公司。
跨境投资渠道持续拓宽,今年3月,沪深港通进一步扩容,沪股通、深股通标的数量分别达到1192只、1336只,市值覆盖率分别达到91%、86%。港股通纳入了符合条件在港主要上市的外国公司,扩容后的标的数量共计561只,市值覆盖率达到81%。4月起,沪深港通交易日历优化落地实施,更好地满足了投资者的一些投资需求,此外,落实QFII、RQFII的这些新规,不断推动国际指数纳入A股的比例不断提升,拓展ETF互联互通的机制,扩大期货期权特定品种的范围,实现在华外资银行参与境内国债期货的市场交易,支持香港推出首个A股指数期货,外资参与A股的便利性稳步获得提高。
杨柳还表示,证监会始终与其他境外监管机构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维持跨境投融资的渠道畅通, 持续加强与外资机构的沟通交流。
此外,证监会将继续指导北交所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今年8月底,证监会发布了《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交所的意见》,其中推出了高质量发展的19条措施举措,对推进北交所制度型开放提出了更高要求。证监会将继续指导北交所根据自身市场发展和培育情况,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和经验互鉴,支持北交所加入世界证券交易所联合会等国际组织,加强与境外交易所的合作交流,不断提升国际化的水平,助力北交所建设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生态优良的市场体系,更好利用国际投资者通过北交所市场投资中国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杨柳表示。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3075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