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疆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63.56亿元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吴铎思 通讯员 马安妮
11月7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会获悉,1-9月,新疆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63.56亿元,同比增长12.9%,增速比1-8月加快3.5个百分点,高于全国6.1个百分点。
据了解,今年新疆提出促消费20条举措,支持汽车、家电、住房、旅游和养老服务等重点领域消费,推动消费加快复苏。其中,1-9月,限额以上汽车类实现零售额480.51亿元,全疆实现餐饮收入365.20亿元,限额以上石油及制品类实现零售额336.25亿元,实现网络零售额480.69亿元。
同时,通过发放政府消费券、对商贸流通企业实施奖补等形式,提振消费市场信心。根据第三方支付平台不完全统计,年初以来,乌鲁木齐、伊犁、阿克苏、克拉玛依、昌吉等地累计发放消费券总额1.1亿元,覆盖汽车销售、百货商超、餐饮酒店等各类消费场景,累计参与人次230万,直接拉动消费超21亿元。
此外,为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大力倡导放心消费承诺活动、全面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深化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加强消费维权行政约谈工作、切实提高投诉举报处理工作质量、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铁拳’行动”6项工作措施,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恢复和扩大消费18条举措,联动促进其他领域商品消费,并深化‘消费促进年’系列活动,充分挖掘新疆得天独厚的冰雪资源,全力促进消费加快向好回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何国庆说。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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