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冯樱子 北京报道
大连农商银行股东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近期,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了两则股权变更批复,同意关于大连农商银行前十大股东中的5名法人股东,以及两名自然人股东转让该行股份。
受让方为大连汇普金融、大连金普新区粮食集团两家地方国企,受让完成后,上述两家企业分别持有该行10%、7.91%的股份,该行的前十大股东也将由此出现较大调整。
对于股权变更情况,《华夏时报》记者多方联系大连农商银行,但该行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中小农商行通过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引入国企股东,有助于部分区域中小银行提升资本实力、理顺股权结构、加快完善内部治理,同时,有助于推动存款及相关业务开展,提升经营能力。
股东结构重大变更
大连农商银行前十大股东出现较大调整,根据公告显示,此次受让方为大连汇普金融、大连金普新区粮食集团两家地方国企。
其中,大连汇普金融受让大连川王府阳光大厦有限公司、大连中旭置业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百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蓝瑞琪持有的大连农商行股份合计5.15亿股。
受让完成后,大连汇普金融持有该行5.15亿股股份,占该行总股本的10%,跻身大连农商银行的并列第一大股东。
与此同时,大连金普新区粮食集团受让大连光伸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金宏堃实业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蓝庆持有的该行股份合计4.07亿股。受让完成后,大连金普新区粮食集团持有该行4.07亿股股份,占该行总股本的7.91%。
受让完成后,大连金普新区粮食集团以7.91%的持股比例,进入大连农商银行前五大股东序列。
天眼查数据显示,大连汇普金融的控股股东为大连市金普新区财政局,持股100%;大连金普新区粮食集团为大连金普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全资子公司。
这意味着,此次受让大连农商银行部分股份的两家企业均具有地方国资背景,合计受让民企股东、自然人股东等持有的大连农商银行约18%股份。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大连农商行在官网披露的2022年度报告,股份转让方大连川王府阳光大厦、大连中旭置业、大连经开区东方百合房地产开发、大连光伸、中金宏堃实业5名法人股东均为大连农商行的前十大股东。
股权变更后,大连农商银行股东结构将发生重大调整。目前,该行另外3名并列第一大股东分别为,大连德泰控股有限公司、营口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福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其中,大连德泰控股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大连金普新区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最终受益人为大连金普新区管理委员会;营口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营口市财政局;福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大连福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后者由辽宁百强民营企业福佳集团全资控股。
大连农商银行官网信息显示,该行成立于2012年6月,是在原大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及辖属8家县级行社的基础上,由符合发起人条件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东北地区第一家以市为单位整体改制组建的农商银行。
实际上,地方国企入股地区农商行并在银行股权结构中占据重要位置并不罕见。
今年9月份,贵州安龙农村商业银行股权变更事宜公布,股权受让方为安龙县宏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今年7月份,监管部门同意贵州省镇远县黔东工业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受让贵州镇远农村商业银行1652.83万股股权,受让方由贵州黔东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全资控股,为地方国企。
有业内人士提出,部分农商银行引入国企股东,是为了进一步增强资本实力,加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提升农商行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大连农商银行经营发展似乎遇到困境,整体经营状况欠佳,盈利水平持续滑坡。
“联合资信”曾在大连农商银行评级报告中提出,信贷资产质量面临下行压力,拨备计提低于监管要求。此前,受疫情影响,大连农商银行不良贷款率和关注贷款占比仍处于较高水平,信贷资产质量面临下行压力。此外,大连农商银行拨备缺口较大,面临较大拨备计提压力。
2017年至2019年,该行盈利状况连续下滑,使其无法计提充足的贷款损失准备,再加之银行持有一定规模的抵债资产,大连农商行资本受到侵蚀,面临资本补充压力。
其中,2019年大连农商银行不良贷款率为4.96%,逼近5%;而拨备覆盖率仅为71.93%,远低于监管要求的120%—150%。
近两年,随着行业息差收窄压力,该行盈利能力持续走弱。2022年报披露,截至2022年末,资产总额达1428亿元的大连农商银行净利润仅有5383万元,较上年下降12.47%。
此外,2022年全年,该行利润总额8166万元,较上年下降16.98%;营业收入 14.88 亿元,较上年下降28.46%。
由此,联合资信曾提出,受内生资本不足、拨备缺口较大以及两年以上未处置的抵债资产规模增多等因素影响,大连农商银行资本充足率相关指标有所下降,未来抵债资产的处置情况需持续关注。
目前,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正不断推进,大连农商银行也在尝试多种方式补充资本,提高风险抵御能力。
2022年8月30日,大连成功发行50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根据信息披露文件,这期债券募集资金由大连市财政局以转股协议存款的方式存入大连农商银行。该行依据相关政策和监管规定,将50亿元转股协议存款认定为大连农商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以提高资本充足率和抗风险能力。
披露文件中提到,此次募集债券资金全部用于大连农商银行补充资本,使其能够持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大力推进产品创新和流程优化,助力普惠小微实体发展。
同时,依据大连市财政局与大连农商行拟签订的《转股协议存款合同书》,如发生转股触发事件,转股协议存款可转为普通股。
此前,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曾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多地政府积极筹措改革化险资金,发行专项债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以时间换空间,对于中小银行化解自身风险、优化经营机制、挖掘盈利空间以立足长远地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来讲大有裨益。
此次,大连农商银行股东结构调整,将在其经营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卢若峥表示,地方国企对短期收益的诉求低于民企,有更强的支持本地经济发展的动力,地方国企受让农商行股份,有助于国企发挥力量,帮助农商行乃至所处地区化解金融风险,也有助于提升农商行的信用度、合规水平和内部治理能力。
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地方国企真的控制中小银行后,在化解风险的同时,如何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避免银行陷入新的风险,又成为一道新课题。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张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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