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银消费金融因“两宗罪”被罚款55万元,有股东已退出

11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杭银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因存在“两宗罪”而被处罚。

具体来看,杭银消费金融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委外催收管理不到位”和“贷款利率风险定价机制落实不到位”。基于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监管局对其处以罚款55万元,处罚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

杭银消费金融因“两宗罪”被罚款55万元,有股东已退出

据贝多财经了解,这并非杭银消费金融首次被罚。此前的2018年5月28日,原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杭银消费金融因“信贷管理不审慎并形成风险”,被处以罚款50万元。

同时,杭银消费金融相关人员方文义因“对杭银消费金融信贷管理不审慎并形成风险负有直接责任”,被原银监会浙江监管局处以警告处分,作出处罚决定时间为2018年5月14日。

公开信息显示,杭银消费金融成立于2015年12月,经原银监会批准,是由杭州银行作为主发起人的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初始注册资本为5亿元,发起股东包括杭州银行、西班牙对外银行、生意宝、海亮集团等。

2019年4月,原银保监会浙江监管局同意批复杭银消费金融将注册资本增加至12.60亿元,新增股东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4.92%,成为其第二大股东。其中,中国银泰投资有限公司隶属于银泰集团。

首轮增资后,杭银消费金融的注册资本变更为12.60亿元。另在2021年4月,杭银消费金融再度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增至25.61亿元,均由杭州银行认购。增资后,杭州银行的持股比例由41.67%变为35.14%。

值得一提的是,杭州银行还于2021年6月受让海亮集团所持杭银消费金融全部股份,受让完成后持股比例增加至37.09%。2021年11月,杭州银行受让西班牙对外银行所持杭银消费金融全部股份,受让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增至42.95%。

换句话说,杭银消费金融的发起人——海亮集团、西班牙对外银行均选择了退出,而其第一大股东杭州银行则在持续加码。这意味着,杭州银行的持股比例大幅增加,对杭银消费金融的控制权更甚。

业绩方面,杭银消费金融的表现还算不错。2023年上半年,杭银消费金融的收入为23.27亿元,净利润4.00亿元。相比之下,其2022年上半年的收入为19.02亿元,净利润3.06亿元。截至2023年上半年末,该公司的总资产为413.95亿元,净资产53.8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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