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旗区人民政府
土 地 征 收 启 动 公 告
〔2023〕第21号
为保障红旗区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红旗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用途
拟作为教育用地,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二、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涉及小店镇王连屯村及北街村,四至范围:东至新乡建业吉利置业有限公司,西至国有建设用地,南至东敬路,北至新乡建业吉利置业有限公司。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红旗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归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清点、确认、测绘。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红旗区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在实施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红旗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6日
来源: 红旗区人民政府
欢迎将文章分享到朋友圈更多精彩推荐,请关注我们!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3060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