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锤!号称“中国巴菲特”的他被留置!沃华医药是否信息披露违规?

  中新经纬11月7日电 6日晚间,沃华医药公告称,近期获悉董事长、实际控制人赵丙贤被采取留置措施,配合监委机关协助调查。该公告称,所涉事项与沃华医药无关,截至公告出具日,未收到相关机关的通知,也未接受过任何协助调查。

  赵丙贤被留置一事在市场上流传已久。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10月23日就有投资者发文称“赵丙贤被留置”,半个月后,沃华医药才发布公告回应。沃华医药是否尽到信息披露义务?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梦奇对中新经纬表示,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或者职务犯罪被纪检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且影响其履行职责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第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第二,可能逃跑、自杀的;第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第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四条,对被调查人采取留置措施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但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等有碍调查情形的除外。有碍调查的情形消失后,应当立即通知被留置人员所在单位和家属。

  “如果沃华医药在知悉其实际控制人被留置的信息后,没有及时对外披露,很可能构成信息披露违规。此前同类情况,证监会也会向部分公司发布关注函。”黄梦奇说。

  一位上市公司董秘向中新经纬分析称,是否构成信息披露违规还需要其他证据。上市公司有披露的职责,但如果确如其所说,没有从公开官方渠道了解到相关信息的话,那之前没披露也说得过去。“不需要仅根据市场传言就发公告,毕竟传言有真有假,不披露这也是准确原则的具体体现。目前披露,应该是对市场传言的一种澄清,是在传言有可能扰乱股价这个原则上公告的,也算是及时了。只能说,如果最后坐实公司早就收到了有关部门通知,有故意隐瞒或拖延披露的嫌疑,那才能确认信披违规。”该董秘说道。

  沃华医药是一家主营心脑血管中成药领域的上市公司。据沃华医药官网,赵丙贤出生于北京,有近三十年投资、并购、重组上市及企业经营管理经验,有着“中国巴菲特”之称。1991年创办并担任北京中证万融投资集团董事长、总裁,北京中证万融医药投资集团董事长,兼任山东沃华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等。

  此前,赵丙贤因离婚纠纷引发关注。2023年6月,沃华医药公告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对赵丙贤与陆娟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判决结果为对双方所持公司控股股东北京中证万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进行平均分割。赵丙贤表示将依法提起上诉。沃华医药表示,若二审判决维持原判,则一审判决生效,沃华医药将因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化变为无实际控制人。

  就离婚后财产纠纷案件和信息披露相关问题,中新经纬6、7日致电沃华医药,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回应。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10月27日,罗莱生活在发布2023年三季度报告的同时,还发布了一则董事辞职公告。罗莱生活在公告中称,近日收到董事赵丙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丙贤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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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常涛 李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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