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商协会调查发现,天津信唐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经纪人员在交易撮合过程中,利用信息优势,有意向经纪客户编造虚假报价信息以制造价差,同时虚构交易对手,安排特定账户介入交易链条赚取价差收益。涉事经纪人员的行为损害了经纪客户的利益,严重背离经纪业务基本原则,违反相关自律规定要求。经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对天津信唐予以警告、责令整改的自律处分,对涉事两名经纪人员予以严重警告、认定不适当人选2年的自律处分。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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