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何柳颖 实习生许程亨 深圳报道
CCER即将重启。
为规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及相关活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于10月19日联合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办法》,这是保障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有序运行的基础性制度。
根据《办法》,生态环境部制定发布了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并网海上风力发电、红树林营造等4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加强对各单位编制方法学建议的规范和引导,畅通方法学建议反映渠道,常态化开展方法学的评估、遴选工作,按照“成熟一个,发布一个”的原则,逐步扩大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支持领域。
近日,在“2023大湾区可持续发展系列活动周”举办期间,盟浪可持续数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葛兴安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表示,“如今,《办法》已经发布,生态环境部也发布了4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注册登记机构以及交易机构也已经明确,相信CCER很快就可以重启。”
葛兴安指出,在重启后,市场预期CCER的应用情况会达到当初在试点碳市场阶段的情况,甚至大家的期待会更高,因为全国碳市场远大于原来的7个试点碳市场的规模和体量。
葛兴安还表示,根据《办法》,申请登记的项目减排量应当产生于2020年9月22日之后,即“双碳”目标提出后,至今三年多时间,符合条件的减排量并不多。其次,目前发布的项目方法学只有4个,当然这4项方法学是最成熟的,但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各个领域对减排项目的需求。在葛兴安看来,后期应持续发布新的项目方法学。
CCER的重启有望为整体碳市场带来多大的刺激作用?葛兴安认为,短期来看,CCER重启不一定能激发大量的减排交易,但可以进一步推升市场需求和价格。
我国碳市场运行平稳、价格合理
《21世纪》:你是盟浪的副总裁,此前你曾担任深圳排放权交易所总裁,对碳市场了解颇深。今年7月,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满两周年,两年来碳排放配额累计成交量2.4亿吨,累计成交额110亿元。请问你对目前的碳市场表现有何评价?是否达到社会的普遍预期?
葛兴安: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如今已运行两年多时间。这段时间里,我们对全国碳市场的总体评价是运行平稳、价格合理,整个碳市场的交易量和成交规模处于一个适当区间。
作为一个新兴事物,中国碳市场和全世界的碳市场一样,在启动初期都会有一个适应和反馈的过程。全世界没有哪个碳市场,在开始启动后,就是交投活跃、减排显著,不存在任何问题。所有碳市场都是一个逐步适应、调整、不断完善的过程。
从我国碳市场的价格波动区间来看,我认为还是适合目前中国整体的经济发展水平,对于整个社会以及管控企业而言,它并没有带来太多的压力,但同时又为社会其他部门提供了减碳方面的动力。
以及,全国碳市场对于试点碳市场具有带动作用,尤其是在价格方面。如果我们观察一下同期数据,会发现中国试点碳市场价格的稳步上升,其实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同期全国碳市场价格水平的指引。虽然试点碳市场和全国碳市场没有特别强的关联,但两个市场的碳价水平具有一定的传导性。
实际上,这是碳市场非常关键的一个作用体现,即通过全国碳市场为碳提供一个价格信号,并将这个价格信号传导至全社会。从这个角度讲,我认为全国碳市场在过去两年的运行还是发挥了非常大的成效。
《21世纪》:从参与主体看,现阶段累计参与交易的企业数量超过重点排放单位总数的一半以上,近7成的重点排放单位多次参与交易。对此你有何评价?
葛兴安:我认为这个数据还有比较大的提升空间。总体来讲,目前碳市场对于参与主体的设计还是偏保守、偏谨慎。目前的市场参与者主要是管控企业,金融机构、个人投资者等都无法直接参与全国碳市场。
从这个角度看,你提到的参与比例仍算积极。但碳市场要发挥作用,其实需要市场的声音,像其他的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一样。因为碳市场最核心的功能是发现价格,这个过程需要各个企业对碳市场的发展进行判断,即需要一个定价过程,从而形成一个真正为全社会各种类型的主体所接受的碳价水平。
现在全国碳市场交易主体的单一性,可以说妨碍了市场发出正常的声音,这不利于碳价信号的形成。我认为,未来中国的碳市场参与主体一定是走向多元化。
《21世纪》:全球来看,欧盟碳市场起步很早,经历了这些年的发展,你认为欧盟碳市场整体表现如何?其中有哪些值得借鉴的经验?
葛兴安:欧盟碳市场可以说是世界碳市场的典范。
首先从总量控制看,欧盟碳市场为管控单位设立了固定的排放总量。在2013-2020年期间,排放总量每年以1.74%的速度下降,这意味着管控企业实现了减排。从2021年到2030年,减排速度进一步提高。这是非常有效、成功的碳市场减排案例。
此外,欧盟碳市场尤其注重“干中学”,将碳市场的完善提升看作一个长期策略。在设计初期,欧盟碳市场也有机制上的缺陷,比如没有考虑到经济周期波动带来排放量剧烈下降时,碳市场应该怎么适应和调整。
当2008年金融危机发生后,欧盟碳市场的碳配额供给迅速过剩,碳价急剧下滑,过低的碳价格无法激励企业进行减排,碳市场就失去了其功能。这种情况若长期持续,会挑战到整个碳市场机制的根基。
因此欧盟碳市场迅速进行了机制上的调整,通过不断学习,首创了很多碳市场安全运行方面的机制,比如碳市场稳定储备机制。这些机制可以帮助碳市场稳定下来,这也为全世界其他的碳市场运行提供了一个非常好的榜样。
最后,欧盟碳市场非常重视市场化程度,该市场的交易产品、交易方式和交易参与者,一开始就是按照金融市场的标准进行配备和管理。因此在早期,欧盟碳市场交投非常活跃,价格信号也产生得非常快速和敏感,对碳市场的发展以及引导欧盟企业进行减排都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
CCER重启有望进一步推升市场需求和价格
《21世纪》:最近市场正在热切讨论CCER即将重启,请问CCER的重启会对碳市场产生哪些影响?
葛兴安:重启CCER是碳市场从业者的期盼。
CCER其实是配合中国的碳市场的诞生而发展的。CCER的前身是CDM,通过CDM,在中国产生的减排量可以销售给国际买家。后来因为各种因素影响,中国CDM发展受阻。中国在CDM项目上所产生的庞大减排量失去了国际买家,大家面临一个何去何从的问题。
中国开始探索是不是有机制可以消化这些减排量,也就是在这个背景下推出了CCER。不过在CCER推出后,仅靠自愿的碳市场交易,还是没有办法消纳如此大体量的减排量。其实在试点碳市场阶段,CCER的交易相对平稳。后来国家基于部分政策考量,在2017年3月暂停了CCER。
如今,《办法》已经发布,生态环境部也发布了4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注册登记机构以及交易机构也已经明确,相信CCER很快就可以重启。
在重启后,市场预期CCER的应用情况会达到当初在试点碳市场阶段的情况,甚至大家的期待会更高,因为全国碳市场远大于原来的7个试点碳市场的规模和体量,预计市场对CCER的需求会更高。
根据《办法》,CCER的运作与原来相比也有一些不同。首先是量上会出现大幅减少,因为申请登记的项目减排量必须产生于2020年9月22日,即“双碳”目标提出后,至今三年多时间,符合条件的减排量并不多。
其次,目前发布的项目方法学只有4个,当然这4项方法学是最成熟的,但远远不能满足社会各个领域对减排项目的需求,我认为后期应该需要持续发布新的项目方法学。
因此,短期来看,CCER重启不一定能激发大量的减排交易,但可以进一步推升市场需求和价格。
碳金融仍面临窘境
《21世纪》:我国目前的绿色金融尤其是碳金融的发展状况如何?
葛兴安:我们国家的绿色金融发展特别快速,效果也特别显著,无论是从发行量,还是从标准化程度、国际合作、创新程度看,各方面都非常优秀。但是和绿色金融整体的蓬勃发展相比,我们国家的碳金融发展阶段还非常初级。
总的来说,我国碳金融目前体现出几个不足之处。首先从碳的交易市场来看,存在交易产品单一、交易方式单一的问题;其次从融资的角度看,金融产品要么比较单一,要么不具备可复制、可推广、可规模化发展的特征,很多创新的碳金融产品都是“是创新的第一单,也是最后一单”的情况。这实质上反映了我国碳金融目前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窘境。
我个人分析,窘境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第一,全社会对碳金融的理解还是比较狭义,即认为碳资产只有两种类型,一个是被纳入碳市场的碳配额,另一个是CCER的减排量,这两类涉及的企业数量并不大。
第二,作为一种资产,碳必然要体现其经济价值,市场要给它定价、估值。目前中国市场对碳资产的定价、估值不是很高,银行对于碳资产的估值也比较低。在这种情况下进行融资,其实没有办法满足企业实际经营的资金需求。
我想,如果这些情况不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恐怕窘境还很难打破。展望未来,我认为不能寄希望于基于企业的碳资产,而要基于对企业的整体碳表现来开展碳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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