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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系浪浪。
很少有重疾险,值得我连夸两次。
但【】,做到了。
为啥呢,因为它取消了“三同条款”,把很多同样多次赔的重疾险,搞得非常尴尬。
连忙出来解释,这个条款其实也没那么重要啦。
这就把我逗乐了。
保险界有个定律,对于一款产品,如果大家都各种在鸡蛋里挑骨头。
那就有意思了,说明确实没啥大毛病。
就像第一眼看上去,你如果不能说这个人长得丑,但是又想说两句。
那么你就只能说这个人的毛孔粗大问题了。
取消 “三同条款”,是之前多次重疾险都不敢去踩的一个雷区。
三同条款是指,如果因同一疾病、医疗行为或意外导致两种及以上疾病,只赔付一次。
比如:
那么有没有三同条款重要吗?不好说。
这就类似于问我,需不需要重视小概率事件。
这个问题本身就有坑,怎么回答都不太对。
正确的解法,是看成本。
如果小成本对应小概率事件,那怎么样?
划算得来啊。
那如果是0成本对应小概率事件呢?
就是超值了。
所以其实去说三同条款重不重要,没啥意思。
只要拿出更便宜的产品,跟客户说,你为了取消这个条款,每年多花了1k,真的不值啊。
那客户马上就点头认了,甚至都不用说这个条款的问题。
比完价,人家就默默下单了。
但可能,这款产品确实是卷了一点。
30岁,50万保额 +轻中症买,终身重疾可赔6次。
男,6865元/年;女,6275元/年.
而如果不加轻中症,30岁,50万保额。
男,5670元/年;女,5045元/年.
这个价格,别说对比多次的了,连单次重疾险都给干沉默了。
更多的亮点我就不说了,感兴趣的可以再去翻翻。
而为什么突然提到多次重疾险呢。
主要是最近那个理赔了重疾的朋友,请我吃了个饭。
说很感谢我,要不是我当时催他赶紧买。
他现在也拿不到90万的赔偿金。
我这个朋友才31岁,可能之前很多人觉得,自己还年轻,用不上重疾险。
但是这几年的理赔数据,还有发生在身边朋友圈的一些事儿。
让我觉得,不是用不用得上重疾险的问题。
而是1次重疾险,到底够不够用。
比如从去年的理赔数据来看,现在过了31岁,就已经算是重疾的高风险人群了。
这怎么破,我又不能假惺惺地说一句,别给自己那么大压力,累坏了身子不值当。
有得选择,谁不愿意好好享受生活呀。
普通人,只能一边备好保险,一边拼尽全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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