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如何推进投融资机制创新,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中新经纬11月6日电 题:如何推进投融资机制创新,助力地方经济发展?

  作者 贾康 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荣誉创始院长

  我们应当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国新的“分两步走”现代化战略全局、长远的需要,不失时机地进一步优化国土开发方案和全部配套建设事项的顶层设计,并基于此,积极以投融资机制的创新对经济提供有力支持。

  原则上讲,政府机构办公条件建设之外的其他一系列建设事项,与投融资创新密切相关。比如高科技开发园区,我们不应满足于简单以风投、创投、天使投支持互联网+创新,政府要加入进来。比如,一些地区居住人口规模上升之后,中学、小学、医院、商业区、住宅区,以及文旅产业重点设施建设等等,都需要积极考虑运用和吸收非政府、非财政的资金加入而形成合力。另外,还会有一系列纯使用者付费的项目,比如停车场、停车位,出租车运行系统,公交线路进一步的发展,还有娱乐设施、影城、歌厅等等。当然,这里面所说的纯使用者付费,形式上如此,但它能不能够覆盖长期运营的成本,在某些具体事项上也可能要打问号。比如公交线路,在一些相对偏远的地方也不得不设,那就不能简单以收回它的运营成本为目的。但一般而言,我们把这一类算作使用者付费基本可以覆盖的建设运营项目。那么,在投融资机制方面,这类项目应该基本依靠非政府主体的投资,当然也要配之以必要的资质审定,类似于我们过去所说的“准入”规则,类似特许权经营的形式。

  除此以外,有些项目一旦运营会有一定的现金流,但还不足以用商业化的模式实现全部的建设和可持续运营,该如何解决呢?比如,很多水域治理项目,可以伴随一些景观公园、文旅休闲项目等的建设,会产生一定的现金流,但是总体上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治水不能按照前面说的几乎纯使用者付费机制解决问题。还有垃圾无害化处理,要运用很多前沿技术手段,哪怕整个运营系统从商业化运营来说并不能够完全覆盖处理成本也必须做。这些都属于有现金流、但不足以对接充分商业化模式、或者在准商业化模式方面也有明显制约的项目。对于这类项目,我们要更多考虑怎么样因“项目”制宜,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这种方式我们过去已经有积极的推进,决策层、领导机关也曾经把PPP作为创新重点大力推行。

  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上的特定需要,我们需要在一整套的政策性金融创新支持机制建设方面积极考虑。比如历史上我们早就有财政贴息,它是一种政策性金融。2020年1万亿特别国债发行以后,有2000亿由中央直达到地方基层,以财政贴息方式形成了支持大量小微企业、个体户能够继续生存和运营的优惠贷款。政府以财政公共资源投入的贴息,是有去无回的,但是几个点的贴息,它的倒数是整个资金放大的倍数,比如贴5个点解决的问题,是百分之百的资金规模进入想给予支持的那个领域。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由此能够生存下来,支撑的是中国优先考虑的基本面的维护,这对于全局的意义不言而喻。机理上跟它类似的还有政策性信用担保。

  另外,我注意到这些年地方层面越来越看重产业引导基金。高科技产业和相关的产业集群的建设,应该和创新机制对接。这些有一个最简单的共性,就是政府有背书,财政作后盾。前面说到的贴息、政策性信用担保、产业引导基金等等,都是有财政资金实际介入的,而财政政策性资金,要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杠杆式放大。这些共性的东西,在具体的创新过程中,要把它们细化,也要把它们落到“工笔画”的形式上。地方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过程中,无论是转为或窄或宽的专业化城投或者城乡建设运营公司,还是转为专业化的地方金融机构,都将在这个赛道上大有作为。

  本文由中新经纬研究院选编,因选编产生的作品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选编内容涉及的观点仅代表原作者,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责任编辑:宋亚芬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303523.html

      
上一篇 2023-11-06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