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节选自《中国经济增长的真实逻辑》 ,作者:韦森,出版社:中信出版集团
——评林毅夫教授的《经济发展与转型:思潮、战略与自生能力》
2006年底以来全球金融风暴的风起云涌,2007年下半年以来中国经济的大起大落,均警示人们人类社会的经济运行在很大程度上还依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话语中的“必然王国”。经济运行的自然规则不可违,经济学家在认识和解释经济运行的内在法则上依然任重道远。
人类社会经济增长与社会繁荣的发生原因和动态生成机制,应该说是经济学各学科共同关注的一个核心问题。现代微观经济学所要阐释的市场竞争的优长,宏观经济学的商业周期和经济增长理论,发展经济学所关注的各国发展道路,比较经济学对不同国家经济社会体制的比较分析,说到底都是对一个国家经济增长与社会繁荣发生原因和机制的探究。
甚至经济史的研究,说到底也是从历史的视角对人类社会经济繁荣与发展路径的反思、评述和回顾。不但对经济学科来说是这样,对单个经济学家也是如此。从各种研究视角探讨并揭示经济增长与社会繁荣的内在原因,应该是每个经济学人的天职。
正因为如此,从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到哈耶克的《致命的自负》,从马歇尔的《经济学》到萨缪尔森的《经济学》,从凯恩斯的《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到弗里德曼的《资本主义与自由》,从凡勃伦的《有闲阶级论》到奥尔森的《国家兴衰探源》,甚至从瓦尔拉斯均衡到阿罗-德布鲁均衡,说到底无一不是在探究、揭示和阐述人类社会经济繁荣与兴衰的发生机制和情形。
在21世纪初转型中的中国,在经济学的传统之中,林毅夫教授出版了他在英国剑桥大学马歇尔讲座讲演稿的中文版——《经济发展与转型:思潮、战略与自生能力》,也自然不会离开这个经济学的核心问题。在这部著作正文一开始,毅夫就明确把探究和反思人类社会经济增长与社会繁荣的发生原因和机制定为该书的主旨,开门见山,深稽博考,敷析渊微。
经济繁荣之谜
一个社会的快速经济增长乃至社会繁荣到底是如何发生的?用美国新经济史学家、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思的话语来说,到底有哪些因素决定了一国经济绩效?在这个问题的回答上,迄今为止,仍可谓见仁见智。
一些学者根据大多数发达国家均处在温带——尤其是北半球的温带——而主张地理决定论;也有些经济学家鉴于欧洲中世纪以来贸易发展对经济增长促进作用的史实而认为一国的对外贸易和开放是经济繁荣的主要因素。
近些年来,也有不少学者鉴于对文化信念、社会信任和价值观对财富创造和市场交易的影响而主张文化和社会资本是一国经济快速增长的主要决定因素。当然,自凡勃伦和康芒斯等老制度学派开始,一直到科斯、诺思、巴泽尔、奥尔森、格雷夫、阿斯莫古鲁等新一代制度学家们,越来越多的人相信制度是决定一国经济绩效和社会繁荣的首要因素。
然而,纵观世界各国近现代经济运行和社会演变的历史轨迹,我们会发现,经济增长原因的任何一维主张或一维决定论,均能找到一些反例,因而,经济学家们在探讨经济发展的最终决定原因时到目前为止仍然感到充满困惑。
譬如,哈佛大学著名经济学家赫尔普曼在2004年出版的《经济增长之谜》一书开篇第一句话就是:“什么因素使得一些国家富裕而另一些国家贫穷?自亚当·斯密的时代开始,经济学家们一直在探究这一问题。然而,在过了200年之后,人们仍然没有找到经济增长的秘密。”事实上,在1976年发表的《新马克思主义的错误逻辑》一文中,当代经济学泰斗萨缪尔森也说过类似的话。
可能正是鉴于这一状况,目前风头正劲的美国年轻一代制度经济学家阿斯莫古鲁等人则把运气和机会也看作为决定一国经济绩效的重要因素。这些经济学家们认为,不确定性、信贷市场和政府政策方面的异质性等因素,在使一些发展中国家逃脱贫困陷阱时的确起过重要的作用。
由于任何单因素决定论均不能自圆其说,故应该把一国的经济增长和社会繁荣视作为一种复杂的社会现象。其中,制度、地理、文化、贸易、开放、运气以及历史发展的机遇等等,均会在其中综合起作用。当然,目前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相信,制度因素在其中起着一个最重要的决定因素。
因为,如果制度不到位,即使任何其他有利条件或因素均在,却仍然不能孕生快速经济增长。正如诺思在其名著《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一书中第一段话就说:“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领域里交换的激励。制度变迁决定了历史中的社会演化方式,因而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
如果说制度是决定快速经济增长是否在一国发生的关键因素,那么,又是什么因素导致那些决定一国经济绩效的合宜制度的产生和演变?在这个问题上,毅夫似乎走向了凯恩斯的“思想认识决定论”。在《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中最后一章,凯恩斯曾精辟地指出:“经济学家和政治哲学家的思想,不论它们是在对的时候,还是在错的时候,都比一般所想象的要更有力量。的确,世界就是由它们统治着。
不论迟早,不论好坏,危险的是思想,而非既得利益。”经过对人类社会——尤其是转型国家——经济发展原因的多年探索,毅夫最终达致了与凯恩斯这一见解相似的认识,现在看来是可以理解的。就连数十年来锲而不舍地探寻西方世界近代兴起原因的诺思教授,到晚年不也是走向了心灵哲学,认为意向性,尤其是政府决策者的意向性在经济发展路径和社会繁荣兴衰中起到一个关键性的作用?
譬如,在2005年出版的《理解经济变迁过程》一书的前言中,诺思就明确指出:“人类演化变迁的关键在于参与者的意向性。……人类演化是由参与者的感知所支配的;选择、决策是根据一些旨在追求政治、经济和社会组织目标的过程中的不确定性的感知中做出的。因而,经济变迁在很大程度上是一个为行为人对自身行动结果的感知所型塑的一个刻意过程”。在其后的分析中,诺思又一再指出:“人们所持的信念决定了他们的选择,而这些选择反过来又构造了人类处境的变化。”由此,诺思认为,“信念是构建理解经济变迁过程之基础的关键”。读一读毅夫《经济发展与转型》第二部分最后的分析,再看看诺思的一些新近见解,真的感到他们好像是殊途同归。
然而,如果采取打破砂锅问到底的研究策略追问人类社会经济繁荣的最终原因,这种政府决策者的思想认识或意向性决定论,以及主流社会思潮决定论并没有完全跳出自己的困境。
这里且不说那种能洞悉导致人类经济快速增长和社会繁荣的经济社会发展法则的思想认识从何而来,这本身就是个难以揭示的问题,即使我们承认人们的思想认识、确当的集体意向性和主流意识形态决定了一国的制度安排、政策选择和经济发展战略,下面这样一个看似浅层次的问题也足够我们费脑筋的了:某一思想认识和理论洞见又是如何成为决定一国命运的主流社会思潮的?
举例来说,早在两千多年,中国伟大的史学家和思想家司马迁就意识到了人们的自利追求和市场交易是财富创造的最有利和最有效的社会机制安排,明朝中期中国重要的思想家丘濬在15世纪就在《大学衍义补》中发现了类似于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的市场经济运行原理,并主张政府应尽量减少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干预,但为什么司马迁和丘濬的主张和见解没有像斯密的《国富论》一样成为主导中国皇权专制社会的主流意识形态或主流社会思潮而引导中国自发地孕生出现代市场经济秩序呢?很显然,这里面有极其复杂的社会原因,远非一维的决定论所能解释得了的。
自生能力
如果说在认识一国社会繁荣和经济增长的最终决定因素方面到目前为止仍然存有许多谜团,因而仍需要经济学家们进一步探讨并予以揭示的话,那么,从企业“自生能力”的微观视角来揭示20世纪下半叶以来转型国家的发展策略和经济绩效,却是林毅夫近年来独自开创的一条较为言之成理的经济解释之路。
按照毅夫对近现代世界各国发展道路的理解,多年来,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原计划经济国家的政府领导人迫于大国生存竞争,均把赶超近代以来兴起的西方工业化国家作为自己的政治导向和经济目标。然而,由于长期以来缺乏人类经济社会运行基本法则的确当认识,这些国家政府的领导人在制定本国的发展战略时,违背了经济学意义上的比较优势原理,导致一些优先发展产业中的企业并不符合一国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比较优势。结果,这些企业的生产成本相对更高,没有政府补贴和优惠政策的保护,就无法在开放、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中生存。毅夫把这种企业称作为缺乏自生能力的企业。
按照这个标准定义,如果在一国中存在大量缺乏自生能力的企业,反过来也说明一国政府的长期经济发展战略是违反比较优势理论的,因而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不可能从本国的“后发优势”中获益。不仅如此,若政府决策者对市场经济运行的基本法则没有正确认识,仅凭自己赶超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良好愿望和长官意志任意制定本国的发展战略,有违比较优势原理,强行设立并持续扶植大量没有自生能力的企业,不但会致使一国的经济表现低下,而且会造成政府官员依靠权力寻租,并最终导致社会收入分配差距拉大。
因而,按照毅夫的见解,那些有违比较优势理论的政府发展战略,一定会导致资源错配、激励不兼容、软预算约束和政府官员的寻租性腐败,最后的结果必然是经济停滞和社会危机频繁发生。
从上述分析问题的理路来看,毅夫提出“自生能力”这个概念是合宜的,既有广泛的解释力,也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因而,应该把自生能力视作为经济学——尤其是比较经济学和发展经济学——的一个基本概念。
然而,我们却似乎不能止步于此。进一步的问题是:如果认为一国的经济绩效差、经济停滞乃至社会动荡的原因在于该国存在大量缺乏自生能力的企业,这些企业的产生与存在又缘于政府决策者没能采取符合比较优势理论的经济发展战略,那么,又是什么原因致使政府决策者采取不符合本国要素禀赋结构的发展战略呢?是制度因素,还是认识问题?如果说是认识问题,那么,应该让决策者读经济学哪门学派的理论才能认识清楚比较优势原理?是让他们去研读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大卫·李嘉图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还是让他们去读马克思的《资本论》、哈耶克的《致命的自负》或弗里德曼的《自由选择》?即使一些“政治企业家”相信了比较优势原理,他们能否任意地在各国的现实实践中制定并推行符合比较优势理论的经济发展战略,并建立一大批有自生能力的企业?更进一步的问题是,一国或一个地区的要素禀赋结构和比较优势,与其被看成一个完全由地理条件和自然资源所决定的固定参数,毋宁被视为随经济发展而变动的动态过程。
譬如,新加坡并没有任何石油资源,但这并没有阻碍新加坡在20世纪90年代已建立了国际上最先进的炼油和重化工业,成为与荷兰鹿特丹、美国休斯敦并列的世界三大炼油中心之一。在20世纪50年代初的朝鲜战争前,朝鲜半岛的重工业和矿产资源几乎全部集中在北部,但这一要素禀赋结构并没有使北部在战后经济崛起,倒是南部在60年代之后迅速成长为一个现代工业化国家。即使在中国也有反例。
譬如,宝山钢铁公司在最初选址和初建时应该说并不符合经济学的比较优势原理,但这也没有阻碍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大潮中宝钢逐渐成长为一个在中国乃至当今世界上均具竞争力的现代钢铁集团。也许我们会问:到底宝钢集团现在是不是一个具有“自生能力”的企业?
到这里,我们似乎有些清楚了——即使我们承认一国的大多数企业有没有自生能力是评估一国经济体制是否合宜的一个微观标准,却仍然难以从这一概念或分析理路来解释一国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的最终原因。因为企业的自生能力说到底是在特定制度安排下体制运行的结果,而显然不是某种体制产生、存在以及是否有效率的原因。
出路在哪里?
揭示国富国穷与经济兴衰的原因,已使经济学成为揭示“经邦济世”“经世济民”意义上的“经济”之道的一门学问。这一方面决定了经济学家作为一种职业的任务,另一方面也使经济学成为一种容易让人痴迷的学问。对此,199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卢卡斯曾不无感慨地说,探讨社会兴衰和国富国穷之原因“诸如此类的问题所包含的对人类福祉的影响简直令人惊讶:一旦一个人开始思考经济增长问题,他就不会再思考其他任何问题”。
经济学家们痴迷于探讨国富国穷的原因,也一直困惑于经济社会繁荣兴衰的发生机制。2006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金融风暴跌宕起伏,世界经济陷入新一轮的经济衰退。这场世界性的经济衰退将持续多久、影响多深,经济学家们目前似乎谁也不敢给出确定的说法和预期。面对扑朔迷离的全球经济前景,许多经济学家和政府决策者似乎又感到手足无措,甚至慌乱不已。这也足以说明,从萨缪尔森到赫尔普曼这些国际一流的经济学大师所说的目前人们仍然对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原因充满困惑,绝非经济学家们的自谦之辞。
当然,我们不否认自20世纪以来经济学各门类、各领域均得到了迅猛发展,经济学家们也做了大量工作,在各个研究领域均取得了巨大的理论进展。然而,2006年底以来全球金融风暴的风起云涌,2007年下半年以来中国经济的大起大落,均警示人们人类社会的经济运行在很大程度上还依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话语中的“必然王国”。经济运行的自然法则不可违,经济学家在认识和解释经济运行的内在法则上依然任重道远。
另一个显见的事实是,尽管经济学家在认识经济增长的最终决定因素和商业周期的发生原因方面仍然充满困惑,但是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东西方经济学家之间也逐渐在形成一些共识,那就是分工和市场交换是迄今为止人类所能发现的最有效的财富创造机制,因而也是实现人类社会经济繁荣的最佳途径。经济学理论发展演变了200多年,到21世纪初,人们突然发现似乎又转回到亚当·斯密在18世纪所提出的分工和市场扩展秩序理论。
按照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的理论发现,人类有喜好交易与交换的天生禀赋,这种天赋的自然发挥,会导致市场分工的自发演进和市场秩序的不断扩展。因而,按照斯密和哈耶克的市场秩序自发生成和不断扩展的理论,在任何族群和社会中,市场总会自发产生其成长和不断扩展的内在动力。同时,按照斯密和哈耶克的经济社会观,在一定的社会环境中,如果没有某种社会安排和社会机制压制与阻抑人类市场秩序自发生成和成长,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应该是不期而至的。
然而,近现代东西方社会演变的历史轨迹也表明,尽管市场交易和价格机制是人类经济发展和社会繁荣最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但市场竞争机制本身却需要一定的抽象规则来确保其运行。没有抽象的规则来确保市场参与者财产安全的法律制度,市场经济就不会走太远。反过来说,人类社会在近现代之所以出现了前现代社会中从未有过的经济增长和社会繁荣,恰恰在于近代以来在各国逐渐产生了确保市场运行的财产法律制度。但是,能够确保市场良序运作的财产法律制度如何产生且自身如何才能良序工作?这好像已经不是纯经济学的任务了,而需要法学家、政治学家和伦理学家共同努力。
但是,西方世界在近代的兴起和20世纪后半期东方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发展历史均表明,良序运作的法律制度需要政府——乃至政府最高领导人——在法律的约束之下,从而政府是有限的和受法律所限的。这应该就是近代以来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所显露出来的“天道”。顺天道而行,社会就有可持续的长期经济增长,就会有长治久安和持久繁荣。
回到林毅夫有关经济增长比较优势的分析理路中,我们会知道,要确保企业有自生能力,关键并不在于说服政府决策者按照比较优势的要求,凭自己的自由意志制定一国的正确发展战略来设立企业,而在于把主要的经济决策由政府交还给市场,交给市场中竞争博弈的企业家,并建立一定的法律和政治制度,使政府决策者只能按照经济运行的内在法则行事。
参考文献
[1]赫尔普曼,2007,《经济增长的秘密》,王世华、吴筱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林毅夫,2008,《经济发展与转型:思潮、战略与自生能力》,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3]诺思,2008,《理解经济变迁过程》,钟正生、邢华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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