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金科股份发布重大仲裁事项的公告。
公告称,金科股份近日收到上海仲裁委员会的《仲裁通知书》,获悉公司控股子公司贵阳花溪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贵州金科天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作为被申请人已被申请人深圳市创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仲裁申请,案件已被上海仲裁委受理。
2021年8月-2022年4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补充协议》等协议,约定各方共同合作开发、经营贵阳花溪凤鸣项目。因项目经营情况不及预期,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对前述协议履行情况产生纠纷,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未能按照协议约定返还借款本金利息,构成根本违约,遂向上海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
根据公告内容,申请人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共同、连带地向申请人支付股东借款本金约9.54亿元、实缴出资4000万元;支付款项3.17亿元;支付违约金1507.7万元,总计约13.27亿元。另外,还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本案仲裁支出的律师费100万元。
金科股份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仲裁案件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仲裁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告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如公司能妥善解决上述案件,则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则公司被诉案件涉及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
今年三季度,金科股份实现营业收入约169.86亿元,同比增加40.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4.12亿元,同比增加85.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3150万元,同比增加101.15%;公司总资产约260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约101.29亿元。报告期内,金科股份及所投资的公司实现销售金额约218亿元,另代建项目实现销售金额7.24亿元,并实现销售回款约254.9亿元。今年前三季度,金科股份营业收入约430.61亿元,同比减少0.8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23.51亿元,同比增加45.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45亿元,同比增加7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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