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岱山县分中心首笔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成功办结。
10月25日,缴存职工於先生携带《认购协议》、定金凭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承诺书》,到分中心服务窗口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窗口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受理、审核了提取申请。次日,中心通过数据共享查验购房合同确已签订后,将提取资金划入房地产开发公司资金监管账户。此项新政的实施,切实减轻了职工购房资金压力,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保障作用。
近年来,中心坚持“房住不炒”定位,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聚焦群众所需,先后出台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多孩家庭贷款额度上浮、开展租房按月提取业务、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等一系列惠民政策,持续做好民生保障文章,有力助推舟山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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