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上午,椒江蒋先生来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成功办理了购房补取公积金业务。10月13日台州住房公积金新政出台,针对新政之前已签订未终止按月提取还贷协议的委托人留存12倍月缴存额的职工,现统一调整留存6倍月缴存额标准。
“我是听同事说有这个新政策就马上来办理了。”当天,蒋先生很快就办理了相关手续,他表示这笔钱让他减轻了一定的经济压力,是个惠民利民的好政策。
自从政策出来,陆续有市民前来咨询办理。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副主任周鹏杰介绍,新政策对缴存额标准调整的同时,实施一次性补取政策,职工可按购房情形一次性补取不超过6倍月缴存额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补取业务办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一次性补取业务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管理中心审核后进行提取。
同时,除了购房补取的形式以外,还有其它两种方式可以把多余的钱提取出来:一种是按月还贷取,由系统自动根据上月还贷实际额度逐月提取到职工还贷银行卡;第二种是提前还贷取,部分提前还贷或一次性提前结清时,通过冲抵还贷形式可提取留存额度之外的账户余额,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还贷额度。
周鹏杰说,按照新政策,椒江区大概有1万多人可以提取,但是具体需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进行查询,以窗口回复为准。也可以拨打电话89022887进行咨询。
接下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将继续本着便民、务实、高效的原则,持续优化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功能和作用,做好民生保障工作,继续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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