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财经网 11月2日,新华联发布了关于诉讼执行情况的公告。
2021年,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因金融债务纠纷,将新华联及下属子公司起诉至北京市三中院。
今年2月7日,新华联及下属子公司新华联伟业,与华夏银行奥运村支行经协商一致签署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借款本金7.99亿元,展期至2023年6月30日。
4月19日,新华联收到北京市三中院的《执行通知书》【京03执恢143号】,北京市三中院恢复执行该案,要求其及子公司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清偿义务。
近日,新华联收到北京市三中院《执行裁定书》【京03执恢143号之一】,买受人北规院弘都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人民币568,035,216.00元购得新华联伟业名下不动产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里28号院1号楼,并确认成交。
北京市三中院裁定:解除对被执行人新华联伟业名下相关资产的查封措施并注销抵押登记;被执行人新华联伟业名下相关资产归买受人所有,上述不动产所有权及相关权利自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买受人可持本裁定到相关登记部门办理不动产过户、变更、登记手续。
截至公告日,新华联发生的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5,563.44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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