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记者郭秋成 11月1日,惠东县统计局发布今年1-9月消费品市场运行数据,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9.11亿元,同比增长5.6%,增速高于全市1.2个百分点。
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9.11亿元,同比增长5.6%
据介绍,今年以来,惠东县持续优化商业布局,继续实施惠企政策,不断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全县消费市场运行释放出良性发展信号,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据统计,今年1-9月,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29.11亿元,同比增长5.6%,增速高于全市1.2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52.06亿元,增长8.7%,高于全市5.6个百分点。
乡村增长快于城镇,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2.5%
据统计,今年1-9月,全县375家法人单位消费品零售额38.27亿元,增长12.0%,高于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个百分点。
据分析,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乡村增长快于城镇。1-9月,全县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8.10亿元,增长11.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0.17亿元,增长12.5%。
按四大行业分,呈现“三增一降”态势。批发业零售额2.93亿元,下降11.0%;零售业零售额29.55亿元,增长10.0%;住宿业零售额2.68亿元,增长42.8%;餐饮业零售额3.11亿元,增长45.6%。按消费类型分,餐费增长好于零售。1-9月,全县商品零售额32.66亿元,增长7.4%;餐费收入5.61亿元,增长49.5%。
消费升级类商品零售较快增长,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62.1%
今年1-9月,惠东全县17个在售商品类别中,有12个类别实现增长,其中有3个类别增幅超过30%。
基本生活类商品零售平稳增长,限额以上单位粮油食品类、烟酒类零售分别增长6.3%、3.0%。消费升级类商品零售较快增长,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增长62.1%。前三大商品种类零售额合计21.22亿元,占全县限额以上法人单位商品零售额的65.0%,增长5.0%,拉动限额以上法人单位商品零售额增长3.3个百分点,持续发挥消费市场稳定器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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