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荆门试点推进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

新京报讯 11月2日,“荆门市人民政府”官微消息显示,湖北省荆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荆门市商品房现房销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试点范围为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

《方案》明确,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稳妥推进、以点带面”原则,不断提高新建商品房现房销售的比重和规模,逐步推进新建商品房全部实现现房销售,从源头解决“交房难”“入住难”“办证难”等问题,实现“一手交钱、一手交房、交房即办证”的房地产开发经营新模式,探索建立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具体来看,试点工作将分三步。2023年10月底前为启动阶段,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大宣传力度,为工作推进打下坚实基础。2023年11月至2026年2月为实施阶段,首先是选定地块,从东宝区、荆门高新区·掇刀区、漳河新区储备土地中遴选区位较好、配套设施完善的地块进行试点;其次是项目审批,建立试点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此后是启动建设,试点项目开发企业及参建单位在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前提下,启动项目建设,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成立联合服务小组,全程跟踪服务,创新监管方式,提高试点工作质效。联合验收之后,方可销售办证。

此外,2026年2月至2026年9月为总结推广阶段。《方案》提出,坚持“边推进、边总结、边推广”,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商品房销售由预售向现售经营模式转变。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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