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网-内蒙古频道
包头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首日。常静摄
人民网呼和浩特11月2日电 11月1日,内蒙古包头市正式开始受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据悉,2023年4月,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包头成为全国第二批7个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城市之一。
不限户籍、不限收入、方式灵活,包头市作为自治区首个推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为来自全国各地的灵活就业人员,尤其是刚刚选择了包头的新市民、青年人提供了平等获得公积金低息贷款、享受公积金政策的权利。
上午9时,在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稀土高新区受理部,不少人早早等候在这里,来自巴彦淖尔市的薛慧排在第一个,递进身份证、银行卡,说明缴存方式和金额,签协议,不到十分钟,便完成了全流程。薛慧说:“来包头十多年了,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公积金账户,对这座城市的归属感更加强烈了。”
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发展科科长张志国告诉记者,政策制定之前,中心开展了充分的业务调研,锁定了5.5万有参加意向的人群,摸清了他们的收入水平、贷款需求,甚至考虑到了他们急需购房却积蓄不足的情况,推出了“最优”举措:人员,不限户籍地、户籍性质;方式,有按月、按季、按年、灵活四种可选;缴存金额,低可至198元,高可至6104元。灵活就业人员连续缴满6个月便可贷款、提取,贷款年利率最低为2.6%。缴满一年且从未使用的人,想要退出时不仅可以无条件全额提取,还可以享受缴存补贴。
包头新市民来到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稀土高新区受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祝家乐摄
据了解,当天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线上线下“大厅”,办理此项业务的灵活就业人员络绎不绝,截至当日17时,已办理了370多户。
张志国表示,今后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会根据制度实施的具体情况和灵活就业人员的需求,继续调整、优化政策,加强与银行合作,保障“灵缴”人员更快地如愿获得公积金贷款。“我们包头积极开展这项试点工作,就是想让包头本地和全国各地的灵活就业人员感受到这座城市的温暖。非常欢迎全国各地的朋友们来包头就业创业,一起和包头再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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