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作会议对房地产有许多新表述、新要求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10月30日至3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强调,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快保障性住房等“三大工程”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不难看出,此次会议对房地产有许多新的表述、新的要求。从相对宏观的层面来看,主要表现在两大方面:一是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二是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从相对微观的层面来看,主要有三大方面:一是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二是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三是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需求。

金融工作会议对房地产有许多新表述、新要求

宏观层面的表述、要求,与微观层面相比,“新”的程度可能稍稍差一点,类似表述已经有过,只是没有像这次这样紧凑与紧密。促进金融与房地产良性循环,无疑是针对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问题,特别是大型房企发生暴雷,导致金融面临比较大的风险,因此,必须对房地产与金融的关系重新定位。而这个定位,就是两者必须良性循环,而不是一方冲动,另一方更冲动,一方失去理性,另一方更没理性。房地产领域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的窟窿,与金融企业的盲目放贷、过度放贷是分不开的。今后,房地产与金融的关系,必须调整与优化,必须从恶性转向良性。

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多的也是老话新说,是依据目前房地产市场雷声较大、风险较多的特点,要求更加突出保障房建设,满足广大居民“住”的需要,实际还是“房住不炒”定位的深化和细化,是要求更加聚焦于保障房建设,即便是刚性需求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也必须突出保障房建设,降低房价,让中等收入群体买得起,让低收入群体租得到、也租得起。

金融工作会议对房地产有许多新表述、新要求

微观层面的表述,无论是内容和要求,都非常新。第一种表述和要求,强调了对企业和资金实行“双监管”。这是非常重要的转变,也是对经验和教训的总结,特别是教训,是这一新表述和要求的主要原因,也可以认为是问题导向的结果。也就是说,无论是企业还是资金,都要实行强监管、严监管,且不能一手硬、一手软。如果从房地产市场放开之日起,就对企业和资金实行严厉监管、严格规范,就不会出现今天这样的问题,开发企业不会负债累累,银行也不会风险很大。比如恒大,负债就不会失控,资金也不会严重外流。对金融部门来说,下一步必须严格按照此次会议要求,加强对企业和资金的监管,及时了解资金的动向和企业的变化。对地方政府和职能部门来说,也不能当甩手掌柜,而要密切关注企业的变化和资金、尤其是预售资金的去向,条件成熟的地区,应当取消预售制。

第二种表述和要求,是在进一步强调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的同时,要求增强金融宏观审慎管理的调控性,能够依据房地产市场的变化,及时调整与优化金融手段、完善金融政策、提高金融运行效率。眼下,就是在房地产市场持续调整的情况下,有效、适度、阶段性地放松“三条红线”和“贷款集中度”管理,帮助房地产企业渡过难关。但是,决不能让政策退出或取消,也不会取消、不能取消,待房地产市场恢复常态化运行、房地产行业整体比较平稳后,在逐步完善和规范的基础上,提出更为科学、合理、有效的政策。

金融工作会议对房地产有许多新表述、新要求

第三种表述和要求,可以三个角度来看。第一个角度,就是大、小企业一视同仁,不能只顾大房企、不顾小房企,特别是没有暴雷,但也有一定资金难度的小房企,更要加大支持力度,使其不要发生暴雷;第二个角度,就是国有、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国有企业可以背靠大树,民营企业只能自己硬扛,这样的格局要打破,必须对民营企业当作“自家人”看待,需要帮助的,一定要提供政策、资金、资源等方面的帮助,同样的,出现了问题,不管是国有的还是民营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第三个角度,开发企业与租赁企业一视同仁。眼下,开发企业贷款仍然比住房租赁企业容易,而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点,要从开发为主、租赁为辅转向开发与租赁并重、租赁为主的新格局,因此,在金融政策等方面,也要转变,要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房地产租赁企业、尤其是保障性住房为主的租赁企业。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297332.html

      
上一篇 2023-11-02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