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王昊男
@北京发布
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优化住房公积金“认房认贷”政策。
自11月1日起,有商业贷款记录、无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在北京市无房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可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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