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央行锡林郭勒盟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行被罚29.63万元。
因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李玲春被罚款2.44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并非交通银行旗下分支机构近期收到的首张罚单。10月30日,因贷款“三查”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被挪用,交通银行青岛山东路支行被罚40万元;10月27日,因未严格执行受托支付和实贷实付等,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被重罚140万元。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2961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