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县雅荷宜居物业有限公司被罚款0.44万元

金融界2023年10月30日消息,绥德县雅荷宜居物业有限公司因未建立专职消防队,被绥德县消防救援大队罚款0.44万元。

据公告内容,绥德县雅荷宜居物业有限公司未建立专职消防队,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构成了违规行为。对此,绥德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对绥德县雅荷宜居物业有限公司进行罚款0.44万元的处罚。

本文源自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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