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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1日电 记者从市场监管总局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服务中心获悉,截至目前,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数据库法人和其他组织已突破1.8亿,数量逐年稳步提升。
据介绍,1989年,国务院建立了组织机构代码标识制度。三十多年来,该制度在我国国民经济管理和社会发展当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适应新形势的变化,2015年6月11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指出要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代码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推进和完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组织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不变的身份标识,已成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截止目前,全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础数据库法人和其他组织已突破1.8亿,数量逐年稳步提升,其中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超六千万个,个体工商户超一亿个。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多年来,代码中心作为市场监管总局直属单位,一直致力于管理统一代码资源,建设和运行维护统一代码数据库,建立代码校核机制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编制多项统一代码国家标准,并且推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各部门各领域的深层次应用,充分发挥了统一代码在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作用。代码中心在信用监管等方面创新举措,推动成立了企业信用同盟,发布了企业信用指数,撰写了多篇信用报告,推动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的高质量发展。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代码中心将进一步发挥统一代码数据资源优势,提升数据质量,为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供有力支撑和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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