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成都11月1日消息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同意各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同意各市修订并经自然资源厅审核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该标准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
批复明确,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批复要求,要切实履行征地主体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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