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泰康人寿德宏中支被罚

日前,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德宏监管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费率,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德宏中心支公司被罚10万元。

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保险费率,泰康人寿德宏中支被罚

因对上述违法违规事实负责,时任泰康人寿云南德宏中支总经理裴树川被警告,并罚款1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泰康人寿旗下分支机构年内频收罚单。9月14日,因内控管理不到位、产品说明会欺骗投保人等,泰康人寿山西分公司被罚41万元;9月15日,因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营业场所,泰康人寿内蒙古乌海乌达支公司被罚5万元;同日,因人身保险业务活动中存在欺骗行为,泰康人寿内蒙古锡林郭勒盟中心支公司被罚18万元。

在上月,10月13日,因虚列高绩效套取费用等,泰康人寿安徽淮北中支被罚22万元;10月19日,因通过佣金、会议费、招待费虚列费用等,康人寿保险江苏分公司被罚65万元。

据天眼查APP,泰康人寿成立于2016年11月,注册资本3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程康平,经营范围包括各类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等,是泰康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295437.html

      
上一篇 2023-11-01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