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于10月30至3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到,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要建立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长效机制,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要健全房地产企业主体监管制度和资金监管,完善房地产金融宏观审慎管理,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合理融资;要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拓宽银行资本金补充管道,做好产融风险隔离。
会议并指,要着力营造良好货币金融环境,保持货币政策稳健性,更加注重做好跨周期和逆周期调节,充实货币政策工具箱,优化资金供给结构;要着力打造现代金融机构和市场体系,疏通资金进入实体经济的渠道,推动股票发行注册制走深走实,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
此外,要支持国有大型金融机构做优做强,当好服务实体经济的主力军和维护金融稳定压舱石,严格中小金融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要求;要加强外汇市场管理,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基本稳定,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规范金融市场发行和交易行为,合理引导预期,防范风险跨区域,跨市场,跨境传递共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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