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1日电 30日,河南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河南淇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截图来源:河南证监局
河南证监局表示,经查,河南淇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从事与私募基金管理无关的业务,不符合《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规定。
二是未按照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人的有关信息。
河南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九项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按照《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天眼查APP显示,河南淇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位于河南省郑州市,是一家以从事资本市场服务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为管理或受托管理非证券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法定代表人为范新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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