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委、中央金融工委组建后,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度召开

据央视新闻消息,10月30日至31日,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会议强调,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全面加强金融监管,完善金融体制,优化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

这也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首次进入公众视野。

此前,党中央、国务院自1997年起先后召开过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作为金融系统最高规格的会议,每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均对我国下一步重大金融改革方向和政策“定调”。

从“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到“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离不开中央金融委员会、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组建成立的大背景。

根据今年3月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央金融委员会。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负责金融稳定和发展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研究审议金融领域重大政策、重大问题等,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设立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作为中央金融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列入党中央机构序列。

不再保留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将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组建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统一领导金融系统党的工作,指导金融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作为党中央派出机关,同中央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将中央和国家机关工作委员会的金融系统党的建设职责划入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

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从方案的表述来看,中央金融委是在国务院金融委基础之上组建的,相当于将国务院金融委升格为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而国务院金融委设立于上一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

据央视新闻消息,备受关注的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于2017年7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

在金融监管方面,习近平强调,要加强金融监管协调、补齐监管短板。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强化人民银行宏观审慎管理和系统性风险防范职责。地方政府要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强化属地风险处置责任。金融管理部门要努力培育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形成有风险没有及时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风险没有及时提示和处置就是渎职的严肃监管氛围。要健全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干预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的统筹监管和互联互通,推进金融业综合统计和监管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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