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积金“认房不认商贷” 外地有商贷北京无房仍可算首套

新京报贝壳财经讯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其中,首套住房认定标准为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二套住房认定标准则为:借款申请人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的;或在北京市无住房但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或在北京市有1套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有1笔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相关政策于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对比原有政策来看,北京市公积金贷款首套房认定标准有所下调,原来,只有无住房贷款记录且在本市无住房,才适用首套房贷款政策,而《通知》则规定,在北京市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公积金贷款记录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就说,如果购房者在外地有商贷记录,但在北京无房,依然能按首套房贷款政策执行,这也是此次新政的最大亮点,有助于进一步降低购房门槛,释放潜在需求。

住房套数认定标准见下表:

北京公积金“认房不认商贷” 外地有商贷北京无房仍可算首套

不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提醒称,按照现行政策,借款申请人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全国范围内不能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其次,对于离婚一年内的借款申请人按原政策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即离婚未满一年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二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此前,四大一线城市均已落地“认房不认贷”政策,上海公积金也落地新政,优化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业内人士认为,预计随着一线城市楼市利好政策不断出台,将进一步带动全国楼市企稳。

编辑 陈莉 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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