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在北京缴存的疏解人员如在雄安新区租房,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在京有自有住房的限制;在雄安新区购房、向北京中心申请购房提取的,不受无在京购房提取记录条件限制;申请购房贷款时,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据了解,政策适用对象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雄安新区疏解单位和人员名单,对于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
在提取方面,按照现行政策,职工申请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时,按照月租金和月缴存额较低者提取。本次政策发布后,在北京缴存的疏解人员如在雄安新区租房,向北京中心申请租房提取时,可按实际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缴存额限制,也不受在京有自有住房的限制。
按照现行政策,购买京外住房申请提取的,申请人及配偶应无在京的购房提取记录。本次政策发布后,在北京缴存的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向北京中心申请购房提取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在购房贷款方面,为帮助雄安新区住房管理中心缓解资金压力,更好发挥疏解非首都功能作用,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时,可以向北京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北京中心发放贷款。
现行政策中,购买首套普通、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分别不低于35%、40%。购买二套普通、非普通自住房首付款比例分别不低于60%、80%。疏解人员购房申请贷款时,首付比例可按最优惠政策执行,即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雄安中心现行政策规定,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疏解人员购房向北京中心申请贷款时,对于还款能力、缴存情况等均符合北京中心政策规定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其他贷款政策仍按现行政策执行。此后北京中心若有贷款政策调整,对于疏解人员按照最优惠政策执行。
此外,政策中还提到,疏解单位在北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执行北京中心缴存政策及上限标准,以保障疏解单位缴存需求。缴存在分中心的疏解人员,以分中心为主做好服务。缴存在北京地方的,由北京地方中心做好服务。分中心遇有流动性不足等问题的,由北京中心统筹解决。本实施意见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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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宋霞
编辑/樊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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