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对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实施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的试行意见》发布,《意见》对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租房、购房时公积金提取政策、贷款政策进行了明确。其中提到,疏解人员购房申请贷款时,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疏解人员购房申请贷款时,对于还款能力、缴存情况等均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公积金提取:
在雄安租房的,以实际月租金作为每月提取限额;在雄安购房的,不受有无京内购房提取记录限制
《意见》称,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确保疏解单位和人员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的原则,创新政策,细化措施,服务保障相关单位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北京中心将根据雄安新区疏解单位和人员名单,对于随单位从北京疏解到雄安新区人员给予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
提取政策方面,在北京缴存的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租房,向北京中心申请租房提取的,以实际月租金作为每月提取限额,不受月缴存额限制。在北京缴存的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向北京中心申请购房提取的,不受有无京内购房提取记录的限制。
房贷申请:
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贷款政策方面,疏解人员在雄安新区购房时,可以向北京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由北京中心发放贷款。疏解人员购房申请贷款时,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60%。
疏解人员购房申请贷款时,对于还款能力、缴存情况等均符合北京中心政策规定的,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120万元,二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
其他贷款政策:
如遇北京中心政策调整,按最优惠政策执行
《意见》还明确,在雄安新区发放的贷款,原则上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开发商不能提供阶段性担保的项目,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北京中心根据业务实际,委托银行做好查验新建住房封顶、贷款发放落地工作。其他贷款政策按照北京中心现行政策执行,如遇北京中心政策调整,按最优惠政策执行。
此外,《意见》称,疏解单位在北京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执行北京中心缴存政策及上限标准,以保障疏解单位缴存需求。缴存在分中心的疏解人员,以分中心为主做好服务。缴存在北京地方的,由北京地方中心做好服务。分中心遇有流动性不足等问题的,由北京中心统筹解决。
《意见》自2023年11月1日起执行。
新京报记者 曹晶瑞
编辑 张树婧 校对 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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