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加强对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周期考核

10月30日,财政部网站发布通知称,为引导国有商业保险公司长期稳健经营,更好发挥中长期资金的市场稳定器和经济发展助推器作用,加强对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的长周期考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商业保险公司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将《办法》中经营效益类指标的“净资产收益率”由“当年度指标”调整为“3年周期指标+当年度指标”相结合的考核方式,3年周期指标为“3年周期净资产收益率”,当年度指标为“当年净资产收益率”。

通知要求,国有商业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合规开展各类投资,遵守监管要求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公司治理等相关规定,匹配自身投资管理能力、风险控制能力和相关资质。偿付能力等监管指标不达标的高风险国有商业保险公司,不得违规开展股票等投资。

此外,通知还指出,国有商业保险公司要在合理管控风险的前提下,有效提高资本回报,如评价期间净资产收益率考核指标低于行业标准值中等值水平的,国有商业保险公司管理层要及时找出具体原因,合理调整资金投向和投资比例;如连续三年均低于行业标准值中等值水平的,财政部门可动态调整其绩效评价档次。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 3587015498@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xmnhj.com/h/291774.html

      
上一篇 2023-10-30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