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我是柳林县一名事业单位职工,需提取个人公积金支持儿子购房。按照吕梁市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提供了相关材料,在柳林公积金管理部申请办理时又提出超出规定要求的儿子的户口本原件。儿子户口早已迁出,原户口本上有注销标志,公安部门提供了父子关系户籍证明,但公积金中心仍坚持要儿子现户口原件,而儿子属于单位集体户口,不方便提供原件。为此,本人通过035812329咨询吕梁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得到的回复是“柳林说需要就需要”。吕梁市公积金中心及柳林管理部不按规定办事,设卡阻碍职工个人公积金提取。
回复部门
柳林县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3-10-3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您好!经与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柳林县管理部核实,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当时政策要求提供来信人儿子的户口本原件,导致来信人未能及时办理业务。
柳林县高度重视来信人的反馈,10月20日工作人员在新政策允许办理的情况下,积极主动与来信人沟通,当日已为来信人办理了公积金提取业务。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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