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一名女子在广东省一家银行对工作人员大喊大叫,其他办理业务的人都一脸好奇。
听完后,大家才知道,有一位名叫李娟的女士,将自己的1000万积蓄存入银行。几个月过去了,她不仅没有拿到一分钱利息,本金也不见了。
行长看到银行出了这么大的事情,立即上前安慰李娟,并表示会努力调查此事,给李娟一个满意的答复。
那么李娟的1000万去哪了?银行内是否还有不为公众所知的秘密运作?钱存银行真的不安全吗?
真相大白,受害人却要承担责任
在警方的调查帮助下,案件终于水落石出。原来,银行里一些动歪心思的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他们用造假手段将1000万李娟转入非法信托公司账户,导致1000万在短短几个月内消失。
李娟得知事情真相后,立即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追回损失。理由是银行监管力度不够,导致投资者合法财产受到损失。要求银行弥补你自己的损失,同时也弥补精神上的损失。
案件回顾
银行律师对李娟的诉求提出异议。
被告律师认为,商业纠纷发生后银行立即投入调查,并积极配合警方取证。尽到了自己的义务,没有做任何严格意义上的违法行为。
而且,李娟1000万存款消失,与银行的经营模式无关。储户个人资产的损失并非银行主观原因造成的,而是银行部分内部员工故意为之,损害了李娟的利益。
一些银行员工的个人行为不能代表银行,所以李娟的赔偿要求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同时,被告律师也对李娟要求银行承担责任的要求表示反对,表明了银行不应为李娟的个人损失承担责任。
虽然李娟及其律师立即反驳,但银行律师显然掌握了主动,在庭审中就拒绝赔偿问题表达了自己的立场,并提供了许多现行法律条款来支持自己的说法。
因此,这起商业纠纷案一审判决以李娟败诉而告终。根据法院第判决,银行无需对李娟的资产损失提供任何赔偿。
这样的裁决让李娟感到不可思议。她从没想过自己作为受害者会败诉。
因此,李娟不认可法院的判决,并在一审判决纸质文件下达后提出二审上诉。
再次上诉,据理力争
不久后,该案的第二次庭审按流程进行,因为该案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很多在银行进行存款交易的储户都担心被骗。于是在审庭召开的时候前来旁听。
这次李娟是有备而来。在法庭听证会上,出示了导致自己1000万积蓄消失的罪魁祸首的证据,这是韦广银行客户经理的犯罪证据,还有当时办理存款转账工作人员的口供证词。
很多原本不明真相的人通过二审了解到了这个案件的整个过程,也让人们知道,把钱存在银行并不意味着就可以高枕无忧。
李娟是一家私营公司的老板。早年抓住商机,开展海外贸易,赚了很多钱。
起初,李娟想用这笔钱炒股。但她身边不少人认为,炒股虽然可以带来更多的利润,但也带来了更大的风险。一不小心,就会面临损失甚至伤及根本。这将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与其买卖股票,不如把钱存银行。每年的利息也相当可观。李娟再三思量后,从自己的积蓄中取出一千万存入当地银行。
存钱的过程非常顺利。银行工作人员看到一千万的大单来了,非常认真地办理业务。
虽然工作人员劝说李娟办理定期存款业务,因为定期存款业务可以赚取更多的利息,但李娟仍然选择了不定期存款。
按照李娟的要求,银行工作人员不到半天就完成了业务。经过询问,李娟得知,她的1000万存款每年可以赚取数十万元的利息。
李娟见状非常高兴,完成存款交易后就放心地继续工作。
几天后,李娟出国洽谈产品原材料采购事宜。在国外生活了四个月的李娟,由于时差和工作繁忙,几乎没有时间关注自己在国内的千万储蓄。
后来,李娟与一家外企签约。由于竞争激烈,李娟不得不缴纳数百万元的押金。为了简化支付流程、节省时间,李娟决定用自己在国内的1000万元存款支付。
没想到,李娟在付款时收到账户余额不足的提醒。这让李娟感觉莫名其妙。他的1000万存款付定金是绰绰有余的。为什么余额不足?
李娟看到这一幕,立即下载了银行的在线APP,想看看自己的账户里还剩多少钱。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李娟竟然发现自己的1000万存款只有六毛二。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李娟立即回国准备好将这件事追究到底。
到达银行后,李娟径直去找行长问行长存款为什么不见了。银行一开始并没有回答李娟的问题,行长也无法告诉李娟他的一千万存款为什么突然消失了,只是一味的拖延敷衍。
此后三天,每次李娟打电话询问调查进展,银行负责人都以“正在调查”为借口开脱。
看到银行依然无法给出想要的答案,李娟最终决定报警,寻求警方的帮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由于这起商业纠纷案件涉及资金数额巨大,接到李娟的求助后,警方立即跟随李娟前往银行取证。行长见状开始积极配合警方调查取证。在短短的时间内,警方通过查阅银行后台账户记录,发现了1000万元的下落。
原来1000万是分批转入信托公司账户。最后一次转账是在李娟意识到存款不见之前的几天。
所谓信托公司,是一个利用电信诈骗、伪造汇票凭证作为赚钱手段的非法组织。
当时全国大大小小的信托公司很多。流入信托公司的大部分赃款是由公司内部管理人员利用各种特殊手段在境外洗钱。当钱被转移到国外后,警方想要追回钱就变得非常困难。
此案可能涉及诈骗,警察循着线索找到了银行经理韦广。此人就是帮助信托公司通过虚假伪造借款、转让合同将李娟的1000万全部转移的罪魁祸首。
韦广看到警察上门时非常紧张,在回答警察的问题时犹豫不决。因此警方认定韦广与此案有重大关联,立即将其带回警察局进一步调查。
在警察局,韦广看到警方拿到了确凿的证据,明白自己无法逃避责任。他本着坦白从宽的原则,讲述了事情的经过。
原来李娟去银行存款时韦广就在附近。当时,韦广因家庭变故急需用钱。看着那一千万他产生了邪恶的念头。
但是,以个人的能力根本不可能转移一千万的巨款。李娟走后,韦广联系了信托公司准备内外合作分批转账1000万。一旦所有的钱都转移出去,韦广也能得到不少好处。
为什么李娟在转账时没有收到银行的转账信息,这是因为信托公司内部的技术人员通过科技手段,将实时银行信息与李娟断开了。
银行卡消费数据示例图
准备工作完成后,韦广利用自己在银行的权力,将存款单交给了银行员工。
当时,韦广拿着信托投资公司伪造的贷款协议交给了工作人员。工作人员见是银行经理要办理业务就没有特别在意。
不过,由于1000万存款转账事关重大,工作人员还是检查了银行印章和该客户的签名。确认无误后,他们按照韦广的要求,分80多次将1000万全部转出至信托公司账户。
由于只有少数多次转账而才可以不被李娟发现,所以工作人员在转账时并没有立即给李娟打电话确认。
除了韦广经理的要求外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一些储户此前曾从事过巨额存款多次转移的业务。通过分开多次转移存款,可以避免储户亲自前往银行认证,从而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起初一切都很顺利,让韦广没想到的是,几个月后,李娟突然在手机上提款。尚未妥善处理此事的韦广才漏出了马脚。
尤其是当韦广在警方要求交出信托公司贷款协议时,在场的李娟一眼就看出客户栏里填写的名字根本不是她的笔迹。
民警随后进行专业书面鉴定,发现合同上当事人的签名系伪造。
成功胜诉,挽回部分损失
有了这些令人信服的证据以及经警方确认的相关人员的供述,李娟在二次庭审现场向再次向银行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被告律师还想以银行配合警方调查为挡箭牌等借口为自己开脱,但这一次从双方出示的证据来看,明显是李娟占了上风。
最终,法院根据双方证据进行审理,认定李娟作为本次事件的受害者,应受到银行支付的部分经济损失。
至此,法院推翻了此前的一审判决,作出二审判决,要求银行赔偿李娟400万余元经济损失及部分利息。
李娟终于用法律武器挽回了部分损失,但剩下的损失能否挽回,还要等到韦广与信托公司串通诈骗、私自转移投资者资金的案件结束后才能知道。
虽然韦广因违法犯罪被捕归案,但与韦广勾结实施犯罪的信托公司并没有被彻底铲除。
警方调查后发现,转移李娟存款的信托公司每天的资金周转量高达数亿,这意味着除了李娟之外,还有很多人的资产也被转移。
李娟的1000万看似不少,但看看信托公司涉嫌违法的金额也只是一小部分。正是因为牵连资源太多,受害者太多,才使得处理这个案件变得非常麻烦。
我们也希望通过警方的持续调查,能够铲除这些威胁公民资产安全的非法信托贷款组织,给李娟以及那些利益受到损害的公民一个交代。
案例分析
通过这次事件,我们也发现了银行内部一系列严重的问题。
首先,银行在经营过程中放松了对员工特别是管理人员的要求。
如果不是韦广和信托公司的合作,信托公司不可能在短短四个月内完成1000万巨款的转移,更何况是在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
其次,如果负责办理存款转账的工作人员能够严格遵守工作流程,在转账前主动询问客户,这起事件也许就不会发生。
最后,储户个人利益受到损害后,银行的第一做法不是想方设法帮助储户追偿、赔偿损失,而是逃避责任。
这样的行为无疑降低了银行在群众心中的地位和声誉。正是由于这些原因,越来越多的储户开始不信任银行,在银行办理业务的人也越来越少。
因此,银行应主动发现自身问题,在加强内部员工管理和培训的基础上,通过积极手段,改变公众对银行的负面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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