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
对鹿城区松台片区
旧城区改建工程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
实施征收的决定
一、征收范围
以本项目征收决定公告所示为准。
二、房屋征收部门及实施单位
房屋征收部门: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松台街道办事处。
三、签约搬迁期限
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5日下午5时。
四、房屋征收补偿依据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7日
来源:温州鹿城发布
资料:鹿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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