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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突发!财联社消息显示:中国将推动新一轮”房改“!
明确加大住房建设保障,让工薪阶层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焦虑!同时推动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
苏州或将先行探索!
1中国将推动新一轮”房改“!
财联社10月26日电,8月25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文件,近期已传达到各城市人民政府、各部委直属机构。
“14号文”明确了两大要点:
一是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让工薪收入群体逐步实现居者有其屋,消除买不起商品住房的焦虑,放开手脚为美好生活奋斗”;
二是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让商品住房回归商品属性,满足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由于该文件明确提出“用改革创新的办法,在大城市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其中保障性住房地位提升空前,与市场的定位关系明确,被多地官员称为“新房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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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在列!
据悉,此轮规划建设保障房的保障对象,重点针对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
以家庭为单位,保障对象只能购买一套保障房。如果是已享受过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申请保障房,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
同时,要求各地也要做好政策衔接,协调好保障性住房与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商品房之间的关系。
据了解,为防止出现“大干快上”、盲目建设等现象,“14号文”强调稳慎有序、以需定建、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支持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大城市率先探索实践,具备条件的城市要加快推进,暂不具备条件的要做好政策和项目储备。”
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的《2020中国人口普查分县资料》,城区人口超过300万的城市共35个,分别是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武汉、东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南宁、石家庄、厦门、太原、苏州、贵阳、合肥、乌鲁木齐、宁波、无锡、福州、长春、南昌、常州。
此外,“14号文”提出对商品住房库存大的城市,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适当改建或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积极盘活利用闲置土地和房屋,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文件要求与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危旧房改造等工作结合,稳妥推进。
来源|安居客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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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者有其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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