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省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王前虎发布和介绍了有关情况。
据悉,在全省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之际,我省出台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 ,这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的又一具体行动,也是支持新时代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部署。有关该《若干措施》,相关情况如下:
发布会现场 摄影:饶梦露
体现了我省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鲜明导向和坚定决心
一是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民营经济发表重要讲话,反复强调“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自己人。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江西期间强调,有序扩大民间投资市场准入,推进促进公平竞争的政策实施,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总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和中央民营经济“31条”以及国家部委近期举措“28条”的主要内容,均在我省《若干措施》“36条”得到了对应贯彻落实。
二是有力彰显了江西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地位。近年来,以民营企业为主的非公经济创造了全省62.1%的国内生产总值、贡献了全省77%的税收、实现了82.5%的城镇就业,已成为兴赣富民的重要力量。中央民营经济“31条”出台后,省委省政府第一时间要求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面对面听取民营企业家意见建议。文件起草过程中,省委和省政府主要领导又两次专题听取汇报,指导文件修改完善。近期,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对文件进行了集体审议通过。
资料图 图片来源/新华社
三是积极回应了当前民营企业的关切期盼。受三年疫情冲击和全球经济下行等因素影响,我省民营企业面临信心不足、发展空间受限、经营压力加大、创新能力不强等困难和问题。《若干措施》积极回应民营企业诉求,有针对性推出务实举措,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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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明确了方法路径和政策指引
《若干措施》坚持问题导向,从提信心、拓空间、解难题、助创新、护权益、促成长六个方面提出36条政策举措, 为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明确了方向。
一是聚焦“提信心”,提出4条具体措施,让民营企业充分感受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坚定决心。主要是:进一步加大宣讲民营经济发展方针政策,广泛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家事迹,营造尊商爱商的浓厚氛围;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细化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可以参加的公开商务活动,落实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更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重大涉企政策调整,将充分听取企业家意见,给予一定的缓冲期,为民营企业经营决策提供更加稳定、可预期的政策环境。
二是聚焦“拓空间”,提出7条具体措施,帮助民营企业获取更多投资机会、更大发展空间。主要是:清路障、破门槛。将着重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严格实行“非禁即入”,对民营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通渠道、搭平台。专门搭建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平台,将定期向民营企业公布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三张清单,推动民营企业愿投、敢投、有回报。给机会、拓市场。支持中小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对200万元以下的货物、服务项目和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原则上向中小企业采购;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由30%提高至40%。同时,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在参加境内外展会、海外仓建设、品牌创建和经贸投资保险等方面给予资金和政策支持,帮助民营企业走出去,争取更大市场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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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聚焦“解难题”,提出10条具体措施,着力破解民营企业融资、人才用工、用地、用能等难题。融资方面,提出落实“一提高、两增长、一放宽、三不”的政策要求: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贷款比重,推动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余额、户数持续增长,将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放宽到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对民营企业贷款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人才用工方面,提出“四个倾斜”政策支持:发布民营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对新经济新业态建立差异化人才标准,对重点民营企业“一企一策”制定人才用工专项支持措施,对民营企业职称评审进一步放宽条件,符合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用地方面,提出“三项创新”政策支持:允许工业、仓储等土地用途混合利用,鼓励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对产业链关键环节等涉及的多宗土地实行整体供应。用能方面,在保障用电需求基础上,积极降低用电成本:进一步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建设分布式储能的支持,推动供水供气供电企业的投资界面免费延伸至企业建筑红线等。此外,对暂时遇到困难的重点企业,我省将建立“一对一”帮扶救助机制,及时帮助企业脱困重生、渡过难关。
四是聚焦“助创新”,提出5条具体措施,助推提高民营企业升级、转型发展。主要是:推动科创资源向民营企业开放。支持民营企业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参与建设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对入选或认定科技型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支持民营企业数字化转型、绿色、智能化改造,重点推进四个“一批”建设:支持创建一批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制造标杆企业,支持打造一批“数字生产线”“数字车间”“数字工厂”,支持建设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对于民营企业实施的增资扩产、技术改造项目,各地将依法依规给予补助。搭建创新产品应用场景。推出高端装备等重点领域应用场景发布,发布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机会清单”“产品清单”,促进新产品、新技术广泛应用。
五是聚焦“护权益”,提出6条具体措施,让民营企业更有安全感。主要是:司法保护更有力度,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严厉打击,确保企业胜诉权益及时落实兑现;依法打击蓄意炒作、造谣抹黑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等行为。监管执法更有温度,对涉法涉诉民营企业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时,一般应当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不搞“死封”“死扣”,尽量“活封”“活扣”;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迭代优化“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制度,深化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对诚信企业“无事不扰”。维权处置更有速度,统筹“12345”热线、非公维权中心、营商全媒体等平台,建立健全涉民企诉求的快速处理机制。
六是聚焦“促成长”,提出4条具体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实施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促进计划,建立民营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进“万所联万会”机制,开展“法治赣商行”活动,弘扬“厚德实干、义利天下”的新时代赣商精神,推动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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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发力推动《若干措施》落地见效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为确保36条措施好操作、能落地、真见效,下一步,江西将重点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上下联动。完善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实化36条措施的具体实施方案,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完善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工作机制,定期研究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工作,为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环境。
二是强化政企互动。完善政企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健全民营经济运行统计监测机制,定期分析民营经济运行情况,发布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报告,消除民营企业顾虑,提振发展信心。
三是倡导全社会共同推动。引导全社会关心、关注和支持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培育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为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凝聚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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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积极应对三年疫情和经济下行对民营经济的冲击,省发改委牵头制定了“战疫情、促发展”,降本增效、助企纾困等一系列惠企政策,帮助民营企业松绑减负、共渡难关。2020年以来,累计为我省企业减税降费降成本约7020亿元。
问:接下来,省发改委在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方面还有哪些重点考虑?
答:一是进一步推动“36条”措施细化实化。进一步细化“36条”措施的具体实施细则或工作方案,明确完成时限,确保各项措施尽早落地见效。
二是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持续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等专项治理,更好激发民营经济活力。
三是进一步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定期公布吸引民间资本参与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项目、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项目、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清单,鼓励引导更多民间资本参与项目建设。
四是进一步健全民营经济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以及民营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更好服务我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江西坚持实施系统化引领,出台了《江西省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提升“1269”行动计划》《江西省打造全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高地实施方案》;积极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目前全省已培育有效期内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787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55家,其中民营企业均占90%以上。
问:在促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方面,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一步有哪些打算?
答:一是在优化产业分工上再发力,结合“1269”行动计划,引导民营企业在产业链分工中找准定位,融入产业协作配套体系,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
二是在提升发展质量上再发力,引导民营工业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创建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开展产业关键共性技术攻关,进一步提升民营工业企业的专业化、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
三是在夯实保障服务上再发力,围绕“1269”行动计划加强重点产业引导基金、高层次人才等要素保障,助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
江西常态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运用工作,持续夯实信用监管基础,减少对企业的不必要干扰。另外,我省在去年基本实现行政执法领域全覆盖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免罚清单在全省的落实落地。今年1-9月,全省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中适用免罚清单的案件共计69.7万件,免除罚款金额1.82亿元。
问: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方面,省司法厅下一步有哪些打算?
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近期印发的《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组织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自查评估,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抓好“企业安静日”制度的落实落地。
江西优先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全省政府采购授予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占比超85%;前三季度,全省为经营主体减负约1260亿元,办理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271.5亿元;通过“财园信贷通”、融资担保等财政金融工具撬动社会资本2335亿元,同比增长42%;统筹6.9亿元支持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推动解决中小企业不敢转、不愿转、不会转问题。前三季度,推动6家民营企业入围2023年全国500强。
问:在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政府采购、落实财政政策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省财政厅下一步有哪些打算?
答: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切实提升政策效能,更加注重精准性和针对性,不折不扣推动系列税费优惠政策落地见效;强化企业稳岗生产、技术改造等财力保障,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支持民营企业多元化投入机制,持续增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和分险功能,引导更多中小企业入驻电子卖场,有效降低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
江西连续五年印发《江西银行保险业普惠金融行动方案》,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及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相关政策要求,督促全省银行业机构加大民营企业贷款工作力度;截至2023年9月末,全省民营企业贷款余额1.62万亿,较去年同期增加1684亿元,增长11.58%;民营企业贷款户数267.25万户,较去年同期增加25.38万户;今年1-9月,全省民营企业贷款平均利率4.35%,较去年同期下降0.42个百分点。
问:在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提高民营企业贷款比重等方面,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西监管局接下来有哪些打算?
答:一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持续优化贷款结构,推动民营企业贷款占比稳中有增。
二是推进金融服务创新。着力解决“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难题,切实满足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特定群体金融服务需求,积极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作用。
江西积极推广“银行+商会+担保+民企”等助贷模式,缓解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目前,省、市非公企业维权服务中心与政府相关部门建立了诉求分办、沟通、反馈机制,有力提升了非公企业维权服务工作的效能。据“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调查活动显示,我省法治环境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二,获得了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
问:在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亲清政商交往等方面,省工商联下一步有哪些打算?
答:一是 加快 制定《省工商联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若干措施>工作安排》,进一步坚定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激发广大民营经济人士干事创业热情。
二是聚焦省委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的部署要求,深入实施“百城万企”民企高校携手促就业行动,进一步提升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水平。
三是及时反映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民营经济人士的关切期盼,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适时召开全省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现场推进会,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来源:江西发布
编辑:赵雅晴
校对:洪溶萍
俞 靓
核发:郭彤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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